但是,我曾经借给她的历史课本上有她给我的一个粉色夹子。
这个夹子,是我们相遇的证明。
可能心有灵犀就是这样的吧,前几天司九心情很好,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学会凑满减了,是舍友教的。
她的舍友真好,那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孤孤单单的,于是,“拨冗”让她讲了讲她们宿舍给我听。
复习个知识点吧,“拨冗”,是一个敬语,不可以用于自身。
但是我不一样,我喜欢尊敬自己,我喜欢把自己凌驾于别人之上,这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说好听点,叫自信自尊,说点不好听的,我想这叫做自负自大。
哎?是哪个人物来着?算了。已经记不清了。
无所谓,我都这样了,就让让我吧。
我在六点起床之后,慢慢悠悠的洗漱,吃早饭。依然是黄澄澄的米糊,要不就是黑乎乎的芝麻糊——等到我上大学,我就再也不吃这种东西了。
上大学,多美好的字眼。希望我在大学会遇见和我一样奇奇怪怪可可爱爱的人。尽管或许只有我自己觉得我自己奇奇怪怪。
那本让我上课想笑的小说好像已经出了许多本了,或许是因为各种或许是我,或许是其他客观因素的原因吧,我没有机会拜读这本小说以后的东西。
哦,之前可能说过了吧,我好像被孤立了——不知道是现在被孤立的,还是之前。
或许我也是那本小说里的一个“丑角”,毕竟,我也多多少少有点“不合群”。
当我知道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司九很轻松。
“该起床了”,我想。
我在脑子里疯狂的call她,我知道她很烦,我也知道她不会离开我。
这是一种直觉,所以我就可以疯狂的作死。
居翰说,我其实是缺少安全感的。
我轻蔑一笑,不置可否,“笑死,我有爱我的家人,还有我亲爱的司九,缺少安全感,怎么可能?”
我八百次司九吐槽。
司九就那么安静的听着我近乎幼稚的语气,哄孩子一样哄我,“对啊,我们家宝宝怎么会缺乏安全感呢?”
她叫我“宝宝”,爽到了。
她真的好懂我,她真的就像我肚子里的蛔虫。
有一种世界上另一个我的感觉,不,她就是我,不是另一个。
教室,宿舍,餐厅,三点一线的校内生活是最开始的忙碌;和司九走过的地点,是无数我们相伴的回忆。
我经常会看到在走廊里遮遮掩掩亲吻的小情侣,我不理解恋爱的好处,总觉得那是一种浪费时间的活动。——我总是觉得,许多人没有办法在晚自习写完作业是因为谈恋爱带来的思维上的转变较为困难。
毕竟,我认为绝大部分人没有办法边亲吻边做数学题,后来发现我太天真了,数学题这种东西,即使不亲吻,也做不出来。
就像写作业,并不是因为恋爱而写不完,而是本来就写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