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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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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眠休息了几天,那日被揍的伤口总算不怎么疼了。

这几天,他就靠着“好兄弟”们打牌的零嘴过活。

季眠感觉到,再留下去,他的这些个“好兄弟”就快爆发了。

第四天时,他踩着他们爆发的底线,从桥洞离开。

——他要去偷了。

偷谁呢?季眠还没想好。

怎么偷?季眠也不知道。

他晃荡到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走。原主显然是这一带的惯犯,有人认出季眠,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口袋和背包,警惕地检查自己有没有丢失什么财物。

季眠两只手攥得紧紧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

第一次做贼,他有点紧张。

他咬咬牙,在马路牙子上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然后挑选要下手的目标。

看到一对过路的夫妻,说说笑笑的,眉目含情。舍不得下手。

看到一个打扮时髦的姑娘,高马尾在脑后一甩一甩,很有活力。舍不得下手。

又看到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啤酒肚晃晃荡荡。还是舍不得下手。

系统:【……】

它叹着气:【你到底能不能行了?】

【我……能行的。】季眠迟疑地道。

顶着正午毒辣的太阳,他额头上也冒出一层细汗。再拖下去可不行。

他头昏眼花地看,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

那是个刚从车上下来的青年,染着一头亮眼的红毛。他的车停靠在路边,只要季眠找好角度,车内的记录仪是拍不到他的。原主在这一带得手过多次,确定附近没有监控。

但季眠选中他的原因却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人长得很像个不学无术的混混。

红发青年从头到脚都不良少年的标准定义,发型张扬,上衣是略紧身的背心,牛仔裤上还挂了几根非主流的铁链子,肩上背了个大皮包,露出来的皮肤上纹着浮夸的纹身。

季眠不愿意以貌取人,但此时此刻,以貌取人确实能给他带来一点安慰。他很需要这一点安慰:他要抢的是个混混,很坏很坏的混混。

第3章

季眠装作不经意地站起身来,慢悠悠地穿过马路,来到红发青年附近,不过两分钟路程,季眠已来到他的身后,成为一个不起眼的路人。

原主当扒手的经验十分丰富,成为“季眠”以后,季眠也继承了他的这项能力。

红发青年是朝着太阳的方向走的,影子短短地被拖在身后。季眠的影子也跟他的一起,被拖在后面。

他屏着呼吸,脚步像猫一般轻,走路时还要装出一副光明正大的样子,免得过路人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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