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姚水儿所有的悲伤化成怒气源源不绝的涌上来,握紧拳头尖叫了一句,喉咙被扯得很痛,干干的,醒来到现在都没喝过一杯水。喊出来的声音也有点哑,有点破音。
旁边有人说了一句,“疯子!”
又补了一句,“垃圾。”
那个男人马上迎了上来,陪着笑脸,却是凝着脸低声对她说,“还嫌丢不够人?赶快回去!”
姚水儿慢慢的拨开他扣住她手腕的手,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围在四周的记者,不大不小的说了一句,“我会红。”
人群一嗤笑四起。
姚水儿微微扬头,透过温婉的眼睛环视了一圈四周的人,哼了一声,终于扯出了个笑容,“我会红。”
刚好,她也需要一些事情来遗忘心里的悲痛!
真见鬼!
3同居决定
“我会晚点才搬过去,温小姐不用着急。”
温婉的身体只是虚弱了一些,并没有什么大碍,在病床上躺了三天,一个来探访的人也没有。
那个经纪人后来还来过一次,之后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但他逃不掉的,敢用报纸在她脸上连砸三次,她会让他终身难忘,拳头根本不足以解决心里的恨。她要留他在身边慢慢的折磨。
冷静下来后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仔细想了一遍,她的真身变成了植物人,而她的灵魂穿越了,或许是灵魂交换,但如果现在躺在她身体里的是温婉这种懦弱无能的女人,她也不会让那个女人好过,没有人可以用她的身体做她不想做的事。
哼,这大概是她这两天最幸运的事,毕竟她不用半死不活的躺在床上,也没有穿越到鸟不生蛋的蛮荒之地去,而是在她熟悉的城市里,闻着熟悉的空气。
基本上,除了身份不同,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她一样是她,姚水儿。
她一样可以肆意妄为,做她想做的事情。
果果还是去了,她最疼爱的妹妹。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却可以换种方式生存下来,果果那个“舍己救人”家伙,想必也穿到哪里去享福了,这么一想心里的悲伤淡化了一些。
至于家人,老妈在昨天已经飞回美国公演,香蕉!大概也是一种逃避心理,姚水儿撇撇嘴,她就当果果去了外地读大学,或者穿到另一个时空好了,悲伤无济于事。
在老妈飞去美国的途中,姚水儿电话订购的手提也送到,帐单寄给了顾孟丞,也不是贪他这几个小钱,而是移魂后也得找个人陪她一起玩玩。
顾孟丞的天分在行商上,被他老爸早早的拉到公司卖命去了,“日理万机”,哼哼,发现帐单应该还需要些时日,她很期待他看到“姚水儿”三个字后震惊的表情。
至于电脑——这个年代最好玩的事情就是没有秘密——只要你够本事。
她电脑水平还行,即使温婉不是公众人物她也有本事挖出温婉的所有背景,现在所有普通民众资料都联了网,方便了她这种人。
将温婉所有的背景都查了个仔细,并且选择性的记住了她所想记住的东西,包括温婉所在的公司,公司的背景,还有所拥有的——经纪人何军。哈密瓜的,想起那个杂碎她还是一肚子火。
倒是温婉这个家伙,做人还真是失败,当年凭着运气拍了某着名大导演的一部重头电影,进入演艺圈,也红极过一时。她当时不过9岁,拍的那部电影,所有的中小学都有组织过去看,悲情励志,所扮演的小主人公,更是赚得无数人的眼泪,登上各大报刊头条。
温婉毕竟是当年最炙手可热的小童星,她也一度成为过票房的保证,做过许多知名影星的“女儿”,代言过当时最贵的童装,拍过无数广告。哼,想不到居然跌进谷底,最后还选择用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也好,至少温婉长得也不会太难看,何军说的温婉不伦不类的样子大概是指她那张长不大的娃娃脸,这对一个21岁演艺圈的女人来说,基本是被定了型,判了死罪——温婉还没有拍过除了学生以外的角色。
还算基本满意,否则她会考虑去做整型,她姚水儿必须得漂漂亮亮。
至于眼前的人,姚水儿从电脑屏幕前抬起头又看了他一眼,他长得很标致,称得上英俊,而且很眼熟,她可以确定在电视里见过他。
她极少看电视,所以连她都觉得眼熟的演员,曝光率应该很高,但他显然还不够红,哼,拥有英俊的脸蛋却红不起来,大概就是运气加上实力的问题了。
姚水儿盖上手提,瞥了一眼桌上水果篮和一束的剑兰,淡淡的开口,“我不喜欢这个花。”
赖苍穹笑了笑,为眼前终于肯搭话的女人。姚家已经将大女儿秘密送走,记者堵不到人只能散去,他刚好经过,就来看看自杀的女人。
“现在你看起来很健康。”连神色也很自信。
姚水儿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嗯哼,之前吃错了药。”
“你吃错了一整瓶。”赖苍穹站起来,将桌上的剑兰拿起,丢至垃圾筒,“可惜了。”
姚水儿将电脑放到他腾空的桌上,对他有了一些欣赏,她刚才说不喜欢这花是正是因为它占去了桌上的空间。
这个男人还叫她“温小姐”,应该和温婉不熟悉,所以架高枕头,找个舒适的角度靠下,“贵姓?”
“抱歉,我忘记我们并没有真正见过面,赖苍穹。”他又坐回凳上,为扔花之事找了个借口,“你这里没有花瓶。”
“什么叫做你会晚点搬过来?”姚水儿大方的“观赏”他,俊男嘛,勉强算是个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