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开拍桌大声声明:“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啊!”
丁灵琳一口奶茶含在嘴里没喷出来,当下寻思:“我还在想,你当时手都□那么烫的汤锅里,还能乐呵呵地傻笑呢。”
可当时的真实情况是,叶开被白衣少年打出了两道鼻血,捧着他烫疼的手,在报名的那天就进了校医室。
没想到进到校医室就看见了自己的死党陆小凤。
他看着陆小凤,笑得有些幸灾乐祸:“这不是小凤凰么?我还以为自己是最倒霉的一个呢,没想到有你来陪我啊……”
陆小凤警惕地看着他,大声问:“你是谁?!”
叶开倒地,怎么自己就忘了这小凤凰的健忘症呢。
陆小凤很倒霉,真的。
他有很强的健忘症,随时能忘掉很多东西,比如上楼时突然不知道自己是上是下;比如突然就不知道自己周围的人都是什么人;比如拿起电话突然不知道是自己拨过去还是对方打过来的……
所以他每天早上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对着镜子,花半个小时调动所有的脑细胞和周围的备忘纸条,艰难地来个自我介绍。
如果没有古龙高中,陆爸爸简直不知道还能把他送到哪儿上学去。
“儿子,你要相信自己,这所学校里你一定能找到自己能记住的东西的!”
有一个乐观的父亲的好处就是,陆小凤被迫自己来报名,然后更不幸地,他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
于是他就在后操场上转圈,寻寻觅觅,思思量量——他到底来这个地方干什么的?
正当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走了,一名眉目俊美,气质出众的少年翩翩然走过来。
少年的脸上有着温和的笑容,他手中拿着一枝钢笔:“同学,这是不是你掉落的?”
陆小凤被这个笑容迷倒了,心脏像小鹿一样不安分地乱撞:这个素未平生的美少年,竟然送我东西,是不是说……是不是说……
少年似乎觉得陆小凤傻呆呆的样子很有趣,轻轻笑出声,马上脸一红,又问了一遍:“同学,这是不是……”
“我的!”陆小凤抢过那支钢笔,觉得自己的苦难日子似乎要到头了,自己的挑花运来了,而且这哪里是个学生啊,简直是误入尘世的天神。
而且他还送自己东西,十八年啊,十八年来第一次有人送他东西啊!(其实叶开他们每年在他的生日上都会送,只是陆小凤忘了。)
少年的身上有股清爽的感觉,和淡淡的植物的清香,陆小凤热泪盈眶,自己这十八年白活了,今天是重生啊,重生啊!
陆小凤坚信,自己一定能记住这个味道,这个感觉。
俊秀的少年向陆小凤点点头,道:“同学,报名时间快结束了,你也快点吧。”
陆小凤沉浸在这个气氛里,又突然想起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竟然忘了问他的名字……
“所以说,你也一见钟情了。”叶开撑着下巴道:“后来你怎么住院的?”
陆小凤白了他一眼:“我告诉你干嘛?你谁啊?”
叶开一怒之下,血冲上脸,鼻血流的更欢快了:“你还问我是谁?你好哥们,叶开!那个天天早上帮你抄备忘录,你逃课我顶着,你打人转眼就忘了还把事情扔到我身上,结果害我被一帮混混追了十三条街,你小学初中最对不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