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祁愈再待久一点,或许,岁岁最喜欢的人会从时絮转为祁愈了。
时絮丝毫不担忧儿子的喜欢会转移给祁愈,他拿起茶几下的一本书,翻到上次还没看完的那一页,自动屏蔽了身旁吵闹的声音,专心看书。
一根透明触手从沙发底下探了过来,即将触碰到时絮的脚踝前,被时絮给发现了。
时絮轻轻抬起脚,落地时故意用了点力,重重踩住触手尖端。
顾绥:“……”
【啊,凶凶的老婆,喜欢~】
触手没有反抗,乖乖被时絮踩着,沙发底下又探出了几根透明触手,逐渐包围了时絮的右脚,它们替时絮脱掉了脚上的毛绒拖鞋,让时絮毫无阻隔地踩在它们的触手兄弟上。
时絮没有穿袜子,肌肤相贴的感觉让顾绥全身颤栗。
【好喜欢~】
时絮:“……”
这书是没办法再看下去了,怕被祁愈发现沙发底下的动静,时絮假装还在看书,右手掏出了藏在口袋中的匕首,悄无声息地割断了那几根不规矩的触手,趁祁愈不注意,回头给了顾绥一记警告的眼神。
顾绥无辜地眨眨眼,冲时絮做了个无声的口型:凶,但好喜欢~
时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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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绥打扫完客厅就自觉地去厨房做饭了,有触手们帮忙,不到半个小时就做出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
在今天之前,祁愈无法想象时絮谈恋爱后是什么样子的,也没办法想象时絮跟他的男朋友是如何相处的。
非要说的话,他觉得应该是恭敬如宾的,表面夫夫最适合时絮了。
与顾绥接触之后,祁愈终于确定了,时絮就该找个与他性格截然相反的。
热情奔放,不在意时絮的冷漠,最重要的是,那个人必须全心全意喜欢时絮。
这样的对象很难找,顾绥不仅做到了,还做得令祁愈心服口服。
顾绥的眼里只有时絮,这或许是任何一个人类都做不到的吧。
时絮找到了能共度一生的人,祁愈也总算能放心了。
时絮允许顾绥上桌吃饭,顾绥全然忘记了一个小时前的警告,时絮稍稍对他放纵一点,他就灿烂了起来。
“皮皮虾好多尖刺哦,我帮老婆剥,可不能伤了老婆的手。”
“这是我跑了三十多公里才在一个农场里买到的哦,我处理过,没有腥膻味,老婆要多吃点,多补补。”
时絮拒绝了顾绥喂过来的羊腰子:“我不需要补。”
顾绥脸颊迅速窜起了两抹绯红,轻轻撞了下时絮的肩膀,害羞道:“老婆是想让我多补补吗,老婆真贴心,你放心,我会好好注意我的身体的,一定……”
时絮抓起一块炸鸡,堵住了顾绥的嘴巴。
他没了平日的沉稳淡定,白皙脸颊飘起了与顾绥同款的绯红,恶声警告道:“吃你的饭,再多嘴,就给我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