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极速全本小说网>爱马仕姐姐豆瓣 > 第59节(第1页)

第59节(第1页)

然后,这个自带假期氛围的男人就出现了。

她凝视着他的脸,想,没想到,他们真的会度过一次假期。

而这片大地已经陷入浓黑,除了风声、偶尔传来的狗叫声、抑或什么野生动物的叫声之外,就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顾西穗还在想着怎么回答刚才那个问题,就听到权西森问:“你遇到过至亲去世吗?”

她很遗憾地摇了摇头。

她知道她是世界上极少数的那种幸运儿,不管是家境还是成长环境还是童年都幸福得一塌糊涂,家里的人都还很长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迄今健在,而且,都非常健康。

“你呢?除了你爸爸?”

“我在德国时认识一个酒吧老板,六十多岁的老头子,我总在他那里看球,有一阵子功课忙,再加上休赛季,就几个月没去,再去的时候才得知他因为心脏病去世了。当时我特别吃惊,无论见到谁都会问,嘿,你知不知道那个谁谁谁去世了?好像必须要一遍遍地说,再一遍遍地从别人那里确认了,才能接受这件事……”

夜色如许,良辰美景,他们居然在这里聊死亡。

但好像,也没有比这个时候更适合聊死亡的了。

她看着他,听到他把后面的话说完:“——但轮到我爸时就不行了,因为我没办法到处跟人说,嘿,你知不知道我爸去世了?”

顾西穗这才又坐正身体,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他突然笑了,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道:“我之所以不喜欢聊起他,是因为我每次提起,别人都是一脸松了一口气的样子,仿佛在说,他终于肯聊了,这才说明他放下了,就比如——”

他转过头,伸手刮了她的鼻子一下,说:“比如你现在这样。”

“那你放下了吗?”

顾西穗根本不为所动,目光清亮,仿佛只有这件事才是重要的一般。

他说:“那可是我爸诶,你觉得呢?”

她便不说话了,凑过去吻他的眼睛。

他愣了一下,才伸手托住她的后脑勺,她用力地把他压下去,直到两个人都躺了下来。她骑在他的身上,吻了他许久,又重新坐起来,低头看着他说:“你可以不用放下的,没关系的。也可以边好奇他是个怎样的人边讨厌他的,这一点都不矛盾。你不是他,我也不是姚总,你不用害怕的。”

他呆住。

“你刚才问我在你面前跟在别人面前是不是同一个人,答案是NO。我在你面前跟在别人面前永远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因为我非常喜欢你,不想让你看到我不够好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个特别糟糕的恋人,但我每一次的感情都很糟糕,去年我跟自己说,以后绝对不可以再糟糕下去了,这次好歹变聪明一点,理性一点,不要再把人生浪费在那些不值得的人身上了……结果到头来我还是不知道什么是值得的人、什么是不值得的人。”

到底是因为死亡还是因为爱情,让她说出这些呢?

她已经记不清了。

她只记得她在说这些的时候,手掌就撑在他的胸口,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心跳变快了一些,砰砰,砰砰。

她看到他一脸讶异,想要起身,她却伸手捂住了他的嘴巴,笑着说:“你什么都不要说,你听我说就好了。我怕我现在不说以后就不敢说了,我现在,此时此刻正在喜欢着你,喜欢得快要死了,我不知道爱是什么,一点也不知道,可能明天我就……”

谁知道他却拨开了她的手,突然坐起来吻住了她的嘴唇,之后才在她耳边很小声地说:“我也喜欢你喜欢得快要死掉了。”

顾西穗紧紧抱住他的脖子,有那个一个瞬间,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裂了。

真要命,她居然在这个年纪还能遇到这种感觉。

她笑着,又道:“我还没说完……”

“我知道,你想说明天就不一定喜欢我,可能要出柜,也可能要出轨——”他立即就换上了往常的语气,说:“OK,尊重、支持、理解,请悄悄地来,谢谢!”

顾西穗顿时又哈哈大笑起来。

当他们紧紧相拥时,她的脸贴在他的脖颈间,能感觉到他的动脉血液飞速流动着。

你知道吗?

因为那突突的跳动,她相信他们在那一刻,是百分之百相爱的。

第69章人一旦要下定决心开心,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不值得开心的事

对大部分人来说,爱这个词,实在是太大、太重了。

其实只有喜欢就挺好的了。

喜欢多好啊,那种轻盈的、收放自如的、灵巧的感情,如同一个漂亮的小手包,偶尔出门时装个钥匙、塞上交通卡,轻便自如,但如果没有,也没有关系。

顾西穗曾经问过刘灵,很深地爱一个人,或者被什么人爱着,究竟是什么感觉。

刘灵想了半天,才说:“渴。”

顾西穗愣了愣,她仰头,说:“就像是快渴死的时候忽然有人递给你一杯水,你拼命地喝,却越喝越渴。”

看到顾西穗的表情,刘灵才笑了笑,说:“但你不会经历这些的,你又不缺爱。”

其实刘灵的人生才更符合一个好故事需要的所有元素。

她之所以不喜欢回忆过去,是因为她自己都觉得,她的过去粗糙得像已经过时的乡土文学或青春疼痛小说一样,不外是一个又穷又丑又自卑的农村少女,靠自己的双手逆天改命的故事,像她这样的女人,中华大地哪个城市不是一扫就能扫出来一大片?

站在少女情怀的角度来讲,她跟朱之文也算是很刻骨铭心了:相识于微时,中考考场上相见,她就是倒霉到铅笔笔芯断了,急得泣不成声,影响了考试的秩序。小县城,考场也没那么严格,老师问了声谁有多余的笔可以借给她,其他人都默不作声,毕竟出现在这里的,都是潜在的竞争对手。

只有朱之文犹豫了一下,把他的铅笔掰成了两截,递给了她一半。

不好意思,就是这么穷。穷得要死要活的,每天不是在愁学费,就是在愁体育课没有合适的鞋。都知道念书才是唯一的出路,于是发了狠地学习,大冬天的晚上,宿舍熄灯,只有路灯还开着,于是不要命地蹲在外面继续看书,腿都蹲麻了,站不起来,这时候又遇到了朱之文,问她怎么了。

用钱闪闪的话来说,就是,那个时候,任何一个男人出现,刘灵都会毫不犹豫地爱上对方,哪怕是一头猪,都会被当成天蓬元帅。

她还记得高考誓师大会上,他穿过层层叠叠的人群找到她,紧张又胆怯地问:“你要考哪里?一起去北京好不好?”

当年他们都又穷又丑又怂,整整三年,在公共场合说过话的次数屈指可数,那可能是朱之文最勇敢的一次了,看到他期待的眼神,刘灵受到了鼓励,重重地点头,说:“好!”

他顿时就笑了起来,连肩膀都松懈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如获新生般的喜悦,仿佛她的点头,对他来说,如同赦免,如同恩赐。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