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南面可以看到影影绰绰的山脉,或高或低,最高的山峰耸入云霄,飞鹤从云雾间穿梭而行。
仰头望着,依稀能看见山顶的积雪,雪间青松屹然伫立,偶有秃鹫雄鹰落在松枝上,带着松枝不住颤动,同时威吓了展翅飞来的鸟儿。
此处久无人烟,动物们便是唯一的主宰。
即便与山脉相隔甚远,仍能感觉到人类的渺小。
人们望着这堪称神迹的景象,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
过了不知多久,在第一个人跪地祈祷后,其余人也陆陆续续跪拜下去,这些人来历不同,信仰亦不同。
但所有草原的子民都信奉着草原之神。
这边的原野与之前并无什么不同,入目所见,皆是大片绿原,为人们所熟悉的野鹿在溪边啜饮,却不知后面早有狼群虎视眈眈。
草原之神保佑,保佑他们皆有新生。
作者有话说:
第57章
大迁徙结束的前两天,族人们没有进行任何安家行动。
人们不约而同地仰躺在草地上,板车被丢弃在一边,牛羊马也被放开肆意觅食,享受着远行后彻底放松的时光。
便是明窈都赖在地上不肯动弹,夜里嫌地上凉,就把狄霄拽过来,整个人都蜷缩在他怀里,鼻翼间全是青草的潮香,还有男人身上独有的宛若太阳般的气息。
就这样摆了两天,人们从长途奔袭后的疲乏中缓过来,望着那一望无际的原野,胸口无限徜徉。
他们在大越边外的草原上生活了十年、二十年乃至几十年,世世代代生存的家园,在他们眼中是自带滤镜的。
但再怎么有失偏颇,也无法说出此地不如原来的话。
这片土地上因少人类足迹,百年来还维持着最原始、最天然的生态,青草久无人打理,有些地方已有半人高,再往南走一走,一条四五丈宽的河道滚着水花,一路延伸入深山。
河道两侧常有动物饮水,因没有受过人类侵扰的缘故,对于难得一见的人类,全无惧怕避让,哪怕脚步声到了跟前,仍不能叫它们动弹分毫,该吃草就吃草,该喝水就喝水,一派怡然。
还有那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灰色野兔,带着一家数口蹦到人群中,耸动着小鼻子在人们的靴上嗅闻,被人提溜起耳朵,前爪才蹬了两下,便温顺地自然垂下。
狄宇伸手去戳它的肚子,却被野兔四爪抱住,软乎乎的爪垫蹭在指肚上,爪尖的一点粗粒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看着这无比亲人的野兔,狄宇顿生不忍。
然半个时辰后,他就地架起柴堆,脚底下踩着一根细绳,细绳的另一端绑在灰兔子的后爪上,任它怎么蹦跶,都逃不出牵制。
明窈一脸难言:“不是说都不忍吃它了吗?”
狄宇低头摆弄着柴火,指了指肚子:“饿了。”
“……”很好,有理有据,叫人难以反驳。
明窈不再多说,贡献出最后一点调味料,等兔子烤熟了,先分了一整只兔腿,带回去和狄霄一起当晚膳。
是夜,草原上燃起旺盛篝火。
篝火堆外层层叠叠围坐了几十圈人,全部族人都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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