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柯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眉,他心中突然觉得有几分古怪——
秦煜现在给他的感觉和从前不太一样。
就好像对任何事都有一种疏离的漠然。
这种感觉有些熟悉,就和他上辈子时一样。
秦煜似乎并不关心宁柯的回应,他接着说道:“现在北美政局不稳,再加上华国警方的监视,我想不论是他还是我,都没有太久安生日子了。”
“……”
宁柯垂下眼帘,鸦羽似的睫毛颤了颤,也敛住了那对极为迷人的桃花眼。
半晌他才接着开口说道:“所以你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
“你知道的,你过得安不安生和我也没什么关系。”
秦煜唇角不觉勾起了一个寡淡的笑:“其实很简单。”
“我想现在做一些我真正想做的事情,宁柯。”
“比如把你留在我身边,然后……”
“讲一个我想讲了很久很久的故事。”
——
不同于华国,北美没有很完善的社会救助机制,所以贫民窟与富人区相比,简直是有着云泥之别。
那一年纽约的秋天似乎格外冷,天色暗沉,阴雨连绵,在贫民窟崎岖不平的路面上积起了不少水洼。
衣衫褴褛的男孩儿身形瘦削,但单薄的上衣下面却鼓鼓囊囊地塞着一团东西,被几乎能看见骨头轮廓的双手牢牢护着。
他踩着水坑一路狂奔,边跑边回头看,直到被不知从哪里突然窜出来的一只野猫绊倒——
整个人向前扑去,重重地摔到了坑坑洼洼的巷道上,溅起了星星点点的水花。
但是他一声都没有吭,只是挣扎着半撑起身子想要爬起来。
然而下一瞬,却骤然被一只脚踩在了后背上,又被重重地按了回去。
肋骨与冷硬的地面相撞,痛得钻心。
他没忍住闷哼了一声,但那对尚还青涩的灰眼睛里却并没有任何惊慌或者恐惧,只有几近于漠然一般的平静,就好像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干系。
那只脚在男孩儿瘦骨嶙峋的脊背上又碾了碾,抑制不住地透露出了一股得意。
「狗杂种,你跑得还挺快。」
「说,去白人区干什么去了,偷东西?」
身后的少年嗤笑一声,终于挪开了脚,抬手一把揪住了男孩儿的后脖领,挨近了说道:
「果然和你那个吉卜赛亲妈一样,是个天生的小偷。」
「不过……」
他话锋一转,尖刻的绿眼睛里透着点狡诈的光:
「小贱种,你要是把东西分我们一点,我们今天说不定就放过……啊!」
毫无防备的,男孩儿猛地别过头,张开嘴死死咬住了少年的小臂,锋利的犬齿蓦的嵌进了皮肉里,让人发出来了一声刺耳的尖叫。
他终于松了手,趁着这个空当,男孩儿一骨碌从少年身下爬了起来,抱着怀里的东西直直窜了出去,很快便彻底消失在了视野里。
徒留身后的少年龇牙咧嘴地扶着渗着血丝的手臂,对着地面上啐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