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快去看,集市口正在拍卖一件大宝贝!”
“什么物件这么稀罕?”
“鸡血石!人那么大!”
江熙麻溜地跑去看。集市口已经聚集了两千来人,中央搭建的高台中间真真杵着一尊人一般高大的鸡血石原石。远远看去红漾漾一片,一点泛黄都没有。
且不用细看品质,只要是真的,只凭这么大的块头就已经能拍出天价!如果品级高,那恐怕富可敌国的巨贾来了也会感到囊中羞涩。
江熙是见过大场面的,这下也被开了眼。
卖主是一个带着恶鬼面具的矮小男人,寨主樊慎坐在一旁镇场,百名打手在台下守卫,防止发生暴i乱。一张巨大的告示写道:登台近观接触,先交十两银子。
已有五十多名业内人士上去瞧过了,都直呼仙品。江熙原是质疑的,可上去看了之后,目瞪口呆。
这块鸡血石细腻无比,如墨一般浓而纯粹,似要滴出来,绝无仅有!有了它,上可献与君王谋好处,下可转卖谋暴利。有实力者无不争之。
江熙咽了咽喉,说道:“我出五千两。”
卖主汗颜道:“小娘子呀,这块鸡血石起拍价是一万两黄金!”
这么猛吗?江熙腿都软了,登时苦恼无比,他上哪去挣这么多钱?就算将月刹罗的家族墓全刨了,都抵不上这一个巴掌大小的边角料。
天,为什么要在他无能为力的时候遇到这么完美的东西!
卖主眼瞧他是买不起,将他请下了台。
眼下出价者有三位,东凉国富商、黑市赌场大庄家、代山国使臣,价格已经拍到了三万两黄金。
台下呼声一片,看乐子一般起哄:“让我看看还有谁!快加价呀!”
而一刻钟过去,还未有人出价,眼看要一锤定音。
这时,一个轻挑的声音道:“三万一千两黄金。”将热闹的气氛拔上了一个新高度。
众人寻声看去,只见一旁的茶馆二楼,一名身披黑色貂皮大衣的男子正搭在栏杆上,他绾着蜈蚣辫,头发长至腰上,抹额串有绿松石珠子,一边耳朵的耳骨上钉有两只银环,另一边耳朵坠着五彩宝珠带穗子,项上一根黑绳系着手指粗的犬牙,藏蓝色交领以金线绣着日月星辰,银鳞腰带上挂着白玉坠子、赤红荷包和一枚镂金熏球,双手套着白色皮手套,指上戴有两枚鸽蛋大小的宝石,脸上遮着一张黄金嵌珍珠的面具,正优哉游哉地磕着瓜子。
由于貂皮过于丰满,彰显威严之余也显得好大一坨,好花俏的男人。
他的脚边趴着一条懒洋洋的成年黑色藏獒,扎着几缕麻花辫,项上系着金铃铛,热哈哈地吐着舌头,跟它的主人一样花里胡哨。
两名侍女一左一右,手提着花篮正在撒花,空气里都弥漫了香味。
道不明为什么,江熙忍不住好笑。
此人是黑市小有名气的人物,因浮夸而得名,酷爱听书,特别是鬼怪志异,有钱有势,出手大方,据说是古镜国的官宦子弟,时而来黑市鬼混,行踪不定,名叫“鬼自逍”,人称“鬼爷”,绰号“黑市小霸王”。
人群中有人说笑道:“也就只有这么稀罕的宝贝才能吸引鬼爷出面!哈哈,这种场面还得看鬼爷!”
“鬼爷好魄气!大热天穿貂!”
“一年不见,鬼爷又到哪里逍遥去了?”
被压下去的富商显然不悦,阴阳道:“鬼自逍,你家贪赃啊!当官的哪来这么多钱,你最好别跳,小心被拿了!这种事坑爹的!”
有人反驳富商:“这里是黑市,只管出价,不管钱从哪里来。贪不贪的又关你什么事?偷你的钱了这么不爽?”
“哈哈哈哈!”人群哄笑起来。
鬼自逍托着腮,朝富商扬了扬下巴:“你行不行,不行的话这块鸡血石就归我了。”
几个出价者犹疑不定,不怕鬼自逍装逼,就怕他故意抬价,最后跑单。
许久,使臣道:“三万一千一百两!”
鬼自逍哂笑了一下,还有人敢抬价他是万万没想到的,便道:“三万五千两。”他就是来杀死拍卖的。
富商向樊慎道:“寨主,他捣乱,撵他走!”
樊慎:“他并未违规。”
又一刻钟过去,无人出价。卖家敲响锣鼓,向鬼自逍作揖,恭敬道:“恭喜鬼爷!这鸡血石是您的了。鸡血石暂由寨主看管,三日之内,咱们于寨主的营寨会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盼鬼爷信守约定,一定到来。”
鬼自逍撑开折扇,一边扇凉一边得意道:“自然。”
鸡血石被装进木箱,抬上了马车,由百名打手送往营寨去。
众人因见证了一场足以震撼内外的拍卖而兴奋地嚎叫。
不过也有人扫兴道:“鬼爷,你要是嫌热的话就把貂皮脱了吧。咱就是说没必要撒!都知道你有钱了,不必什么东西都显摆。”
鬼自逍挂在嘴角的笑意消失,冷道:“谁掌他的嘴,我有赏。”
顿时巴掌从四面八方来,那人一下子吃了十几记耳光。
“鬼爷岂是你能指指点点的!给我鬼爷道歉!”
那人连连道歉:“鬼爷饶命,都是小的嘴臭,小的口无遮拦,小的错了!”
闹哄了一阵子后,人群慢慢散了,十几个无赖上了茶楼给鬼自逍道喜,实则是掏赏。溜须拍马屁,叨叨了半个时辰,鬼自逍不胜其烦,散了两百两银子打发他们走了。
江熙记得黑市巷子里有卖冰镇乳酪的,他火速跑去买了一碗,折回来上了茶楼,想跟鬼自逍聊聊鸡血石,他太想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