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刘敬想到他以前游猎时放走的一只鹿,毛色浅浅,眼眸温顺,离去时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
他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想要拒绝的话到嘴边却成了,“好。”
两人就着这个姿势,刘敬抬高手臂,让林蕴缝补他的衣袖。林蕴的手法很娴熟,身上还常备有针线,看来是习惯了这些。
刘敬还在不知所措地出神,林蕴却忽然低头,张口咬断了线头,浅青色的线被濡湿,色泽变得深了一些,
“好了。”林蕴松开了他的衣袖。
袖口破损处被修补成了几支青竹模样,看着甚是好看。
“多谢。”刘敬将衣袍披在肩上,心中对林蕴的偏见少了几分。若是其他男子会这种精细的娘们儿活计,他难免要笑上几句,可在林蕴手中,穿针引线竟也不难看。
“该我说谢谢才是。”林蕴浅浅一笑,将一个许久以前的故事娓娓道来。
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家就住在北方,离宁化城防线不远处村落处。因大雍与乌孙连年征战不绝,边塞的百姓们过得并不是很好,更何况住在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祖上犯了罪被流放至此地的。府兵制也还没有完全推行的时候,这里的百姓是要为军队服役的,他们耕作的军田,所得的粮食,大多都得上缴军中。
壮丁一到年纪便会被拉去服兵役,林蕴家中兄弟姐妹多,上面的几个哥哥都在军中服役,他得以免除徭役,在家侍奉双亲,还有弟妹们。
但天不遂人愿,宁化城城守饮酒误事,致使乌孙夜袭,而全军毫无防备,待到人们发觉的时候,半个城都已经沦陷了。乌孙人烧了宁化粮仓,半个城池沦为火海,宛若人间炼狱。林蕴带着家人们逃难,却被乌孙追兵堵住了去路。
他将年迈的双亲和弟弟妹妹藏了起来,打算以身犯险,将敌人引开。可当他借助对此地地形的熟悉,顺利将敌人引开后,再次折返到亲人们藏身的地方。却亲眼看到去而复返的乌孙骑兵,骑着马将他的亲人们活生生踏死。
人的躯干在包裹了蹄铁的马蹄下毫无抵抗之力,四处都是血肉和人体破碎的肢干。林蕴知道自己应该去救他们,理智告诉他那可是自己的亲人,但他的双脚就是不听使唤。在烈马的嘶鸣声中,长街被染成了一片血色。
不久后,支援便赶到了,乌孙人退出了宁化城,对于守城的官员来说,可算是有惊无险。但对于他们这些普通百姓来说,家破人亡,简直比死还要难受。
他将家人们的尸首骸骨收殓,装在一个大的竹筐内,背在身后,打算找个地方埋了。
但在此之前,他要找到自己的俩个哥哥。
当他好不容易找到了军中,满怀期待地说出了那两个名字,却被告知,他们早已战死沙场。
尸首已经找不到了,说不定被乌孙人做成了京观。
他被赶了出去,浑浑噩噩地走了许久,所有的人都在躲着他,他满脸血泥,后来才发觉,背后竹筐里的尸体已经臭了。
他找到了一个好地方,是一颗槐树下,他用石头片子,木棍,还有手,挖了一个小小的坑。将四人的尸体团在了里面。
他愧疚道:“阿爷阿娘,还有弟弟妹妹。对不起,我没有大哥二哥。现在先委屈你们挤一挤,以后我一定会回来带你们离开这里的。”
他盖好土后,在地上做了一个记号,等着日后再回来。林蕴跟着逃难的大部队随波逐流,只因他是贱籍,所以他一路上遮遮掩掩,提防着所有人,生怕被遣送回宁化。
就这样,他稀里糊涂来到了京城,稀里糊涂被人伢子拐卖,又稀里糊涂地被卖到宫中净了身。一入宫中,他便彻底失去了自由,再也没有能出去过。入宫那年,他只不过十四岁。
后来,他来到安西当监军太监,那边是后话了。
言已至此,刘敬总算明白他为什么会那么害怕骑马了,甚至听到马的嘶鸣声都会不自觉地颤抖,原来还有这种隐情在里面。
他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一个混蛋,林蕴虽然是一个宦官,但他终究还是大雍的子民。他不应该先入为主,因为他的身份而对他怀有偏见。这世上的误会太多了,若人人都像他这样,那免不了纷争不绝,冲突不断。
刘敬绞尽脑汁,想尽了一切安慰人的话,却发现没有一句中听的。他犹豫了片刻,才道:“那你后来回去过吗?”
月光下,林蕴的神色有些落寞,“回去过。”
“那你可以为他们重新安葬一个好地方。”
林蕴摇了摇头,“兵火烧至的地方,无一完好。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坟土埋的太浅,尸身早已被野狗刨出来叼了去。那棵树也被烧了,千里荒野,白骨遍地,不知哪个才是我的亲人。”
刘敬不敢言语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林蕴,月光凉如水,静静流淌在林蕴身上,遍体都是寒凉的。
野草被吹的窸窸窣窣作响,两匹马已经走远了,林蕴被抱在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长门有姝
刘敬有些不自然地拍了拍他的背,然后却有些生硬,随即又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似的,忙松开了他。
他略显局促,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开口,有些不知所措道:“咳、这,都已经过去了,只要你还好好活着,他们在天之灵也会感到欣慰的。”
林蕴的双眼如黑夜一般深邃,饱含深意地看着他,笑着说道:“确实已经过去很久了,我已经记不得他们的样貌了。”
刘敬想了又想,才绞尽脑汁道:“皮囊俱是身外之物,你也别太伤怀。”听着他有些生硬的安慰,他心中不禁泛起一丝微笑,被这种笨拙却充满真挚的安慰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