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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1页)

我看着她嘴唇快速开合,怀疑自己在耳鸣。

“你刚才回答得太快了。快得像撒谎。”她不像人,像一只鸟一样面无表情。

33踮起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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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本名叫吴明远,祖父母取的名字,希望我有光明远大的前程。

我的小晴空账号昵称是“小王子与雾先生”,挺多网上认识的朋友,现实中见面也叫我雾先生、雾雾、大雾。

比起光明远大,我更愿意说自己的未来是一片雾蒙蒙的。

我从小就不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光明”可言。

我贫寒、孱弱,一无所有,这样的人在社会中只会是猎物——我根本无法拥有自己可以决定的明天。

你问,我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这个问题就有点何不食肉糜了吧,哈哈……

显而易见,因为我体会过贫穷带来的痛苦。

出生在一个贫困的村庄是什么概念,你理解吗?为了走出去,为了看起来像个“城市里的人”,我要付出多少努力,我要多么战战兢兢……我只是想过得体面。

是的,我拍了那个视频。没错,就是为了钱。

但也只有那一次。

我把视频发出去就后悔了。

我承认自己是鬼迷心窍。因为我当时真的很想买一辆好车。

城市里每天有那么多的车,来来回回地在路上开,对你们来说可能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代步工具。可是对我来说不一样。

我记得小时候,过年,别人家的父母都回来了,背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一把将孩子们抱起来。但我的父母说抢不到火车票,不知道能不能赶上大年夜。

我站在村口等,等啊等,等得天色擦黑了,终于看到他们搭着邻居的三轮货车,在村口晃晃荡荡地出现。

我好高兴,我黏在妈妈身边,我问她有没有给我买球鞋。她拿出一双一看就很便宜的赝品,我没有不高兴,我抱住她说了好多声谢谢。

年夜饭在大伯新建的屋子里吃。大伯在城里做生意发了点财,他红光满面,喝了几杯,一个劲拍着我爸爸的肩膀,说我妈妈年轻时如何如何漂亮,可惜嫁给了我爸。我爸不说话,赔着笑。

吃好饭,爷爷奶奶留在大伯家住一晚。大伯坐上他今年新买的轿车去村口打牌,问要不要捎我们一程,送我们回家。

我说自己吃的太撑,不想坐车。

但爸爸推着我坐上去。

我还记得那天下雪,车子里很暖和,空调热风吹得我一阵阵晕眩。我记得爸爸充满羡慕的表情,他干皱的眼窝里,眼睛像有泪光一样亮着,四处张望,夸大伯买的车子气派。

我在心里咒大伯,咒他喝了酒看不清路,把车子开到田埂里撞坏。

但是这段路太短了,一下就开完,平平稳稳停在我家狭窄的院子前,惊起狗吠和鸡棚里的扑翅声。

父亲下了车还在感叹那辆车子漂亮,仿佛喝进一口茅台,含着留在鼻腔里的车座皮革味来回晃荡。

我父亲不会开车。他今年上半年去世的。一辈子也没买过车。

我长大成人,开始赚钱之后,最想要的就是买车。

我觉得自己有了车,才算是真正摆脱了童年里那段穷困的生活,我想开一辆好车回家,让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高兴……

上大学的时候,同寝室有个男生家里很有钱,他高中一毕业,家里就给他买了豪车,让他开车来学校。

他带我们出去兜风。我坐在他的车上,风从车窗里吹进来好舒服,带着路边的花香。

我无意间在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表情,发现自己的眼神和父亲一模一样。

在那一刻我真的好恨,我恨自己生在这么不公平的世界上。

于是当我开着属于我自己的车,带乐乐去幼儿园的时候,我看到他坐在副驾驶吃早饭,一口一口那么专心地咬着三明治,一点儿也不把自己所坐的车子放在心上,认为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这就是我向往的童年的样子。

贫穷是有烙印的,烙在我身上,但不必烙在我儿子身上。

我想,这就是我向往的人生。我给了乐乐我不曾得到的。

不过,如你们所知,我后来还是把车卖掉了。在绸州养车太贵,犯不着。而且我还向宝楠姐借了钱。我觉得对不起他们。

是的,二手车卖出去很亏。

总之这整件事——是我来到绸州以后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我知道自己不对,我接受之后该受的惩罚,该交代的我都已经跟警察同志说了,他们经纪公司那边牵的线,其他事我也不清楚了。

……在把那辆车送走以后,我的心里平静很多。

只是偶尔想起自己开着那辆车在高架上兜风时的感觉,依然还是充满渴望。

再后来我认识黎鹤了,和她在一起了。我发现黎鹤就是我所渴望的那种生活的样子。

我爱上她再自然不过了,不是吗?

我还记得她第一次来我家里的时候,她看着我放在床头的书,用手扒拉两下封皮,望着我笑:“《成功的第一步》……你说喜欢看书,就是看这种书呀?”

我听出了她的揶揄,也懂那种揶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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