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看到了,来说说。”
唐烛侧脸去看他:“……什么?”
黑色伞柄轻轻戳了戳石板地。
他是指已被白布覆盖住的肉块。
“我只看见了……半条手臂。也、也没什么。”
一看就是为了抢银行搞出来的爆炸,只是可能误伤了钟表店里的可怜家伙。
唐烛恨不得立马忘掉这些恐怖的画面,以为他也是因为好奇,想看热闹,奉劝道:“那个,又不是什么好事儿。咱们不如……”
后半句,淹没在如沸的人声中。实际上,自从他们扎进了人群,周围的议论就没停止过。
“肯定是海盗干的!”
“不不,那群亡命徒再怎么傻,也不会风暴天出来的。”
“是啊,这鬼天气,就算是出来应当是大批人,可这银行才多大点儿家当”
“你们懂不懂什么叫声东击西听说过一个月前的那个大案吗?当时的匪徒就是为了引开大批警力,在东街区制造了好几起骚乱。”
“噢噢,这个我知道!警署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目标在西街区的展览中心,要不是因为那谁,从英格兰千里迢迢运来的名画,肯定被卖到黑市了!”
“哪谁”
“嗯嗯!当时我看报纸就猜到了,肯定是有人指点,才能顺利逮住犯人。”
唐烛听着听着,吃瓜群众口中的剧情逐渐耳熟起来。
“还能是谁”
“离家出走的小殿下。”
“付涼呗。”
此刻,男主的姓名对他来说如同有魔力。像是极度寂静的空间里有针落地,铮铮作响。
实际上,自从确定自己穿进了悬疑小说以后,唐烛大脑最后指出唯一的明路就是去抱男主大腿。
这他喵的可是悬疑小说。变态与连环杀人犯横七竖八地住满大街小巷的世界。
离开男主,无异于漫步街头,等待被随机掉落在身旁的凶手盯上,然后成为其内脏藏品之一。
正此时,又一辆马车自雨雾中驶来。警长匆匆带领一队人往案发的钟表店疾步而来。
为首的人中等身材,莫约五十多岁,络腮胡与卷发已经灰白。路过他们时,竟徒然却步。
“哦真巧,您怎么在这儿?”他与自己同行的青年攀谈,表情还略显惊愕。
“正要走。”这位爷也不客气,泰然自若地吐露着满满嫌弃。“否则会忍不住去敲敲你们的脑袋,看看里头的东西还在不在。”
老警长像是习惯了。满脸写着“卖我一个面子,小点儿声骂”,循规蹈矩地问:“我刚来,他们是哪儿做的不对吗?”
青年伸手往后撩了把刘海,将光洁的额头露了出来,无奈道:“就算是刚站在这儿一秒,也该知道爆炸与银行完全没有交集。”
男人双手叉着圆滚滚的腰腹,左右看了两眼,笑盈盈说:“可以理解,他们也是正常猜测,毕竟这家店与银行只有一墙之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