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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第1页)

“揍他!打死这个怪物!”

所谓文明,不过是深冬时分,遍布荒原的干枯野草。一丁点火星,就可以爆裂燃烧,化成了人性之恶的熊熊大火。

一拳、一脚;两拳、两脚;很多拳,很多脚。

所谓暴行,不过是盛夏时节,突如其来的漂泊暴雨。起初几滴雨珠,却随着狂风雷电,终成无情肆虐鞭挞的狂暴。

我就像个沙袋,被叫嚣疯狂的孩子们,踢来踹去。就连孤儿院里最瘦小木讷的几个孩子,都“嗷嗷”嘶吼着,眼中迸射猛兽才有的凶光,对我拳打脚踢。

我已经痛得麻木,勉强睁开红肿的双眼,央求地望着那个女孩。

她,依然笑得很甜,蹦蹦跳跳拍着手:“抠出他的眼睛。谁叫他平时都不看我!抠!抠!你们喜欢我么?喜欢就抠啊!”

这群野兽,短暂地停顿沉默。随即,疯了般探出爪子,插向我的眼窝。

那晚,如果没有那位路过的阿姨。我可能已经瞎了,或者,死了……

真得变成孤魂野鬼,怨气不散,游荡在孤儿院,把“孤儿院闹鬼”的传闻变成了现实。

为了孤儿院的声誉和捐赠者们慷慨的腰包,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没有任何人得到惩罚。那个女孩,依然在众人的羡慕目光和祝福话语中,坐上豪车,成了真正的公主。

我在医院里整整躺了半个月。那位年轻的阿姨,日夜不休地照顾我。每当她用药物擦拭我的伤口时,总会附在我的耳边,心疼地重复一句话:“如果,恶行成为理所当然的事,那就学会‘以恶制恶’。”

伤愈后,院方出资把我送到寄宿学校,彻底消除了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影响。那位年轻阿姨,也就成了我无比感激的一段回忆。

虽然,时间久远,我渐渐忘记了她的样子。却仍然记得,她靠近我擦拭伤口时,温温柔柔的味道和那句心疼的话语。

高中毕业,即将上大学的那个暑假,我故地重游,回到阔别多年的孤儿院。

十几年过去了,院长阿姨已然老去,额头稀疏的枯白乱发悬挂着两颗浑浊暗淡的眼睛,嘴角像是承受不住满脸细细密密皱纹的重量,弯成向下巴耷拉的圆弧。唯有听到我的来意,是向孤儿院捐赠,眼珠间或一轮,迸射出多年前那抹贪婪和市侩的光芒。

她已经认不出我了,我略有难过。虽然我戴了遮挡红瞳的黑色美瞳,长成身高一米八九的小伙子,身材、相貌、气质和孩童时截然不同,但我依然希望她能从面部轮廓依稀认出我。

可怜又可悲的“希望被认可的自我存在感”。

从高一时,我陆陆续续在几个文字论坛发些小文章,居然被某个杂志社的女编辑发现,觉得我特别适合写凶杀、暴力、血腥题材的暗黑类小说。从未受到过尊重的我备受鼓舞,试写了几篇都发表了,便成了杂志社的特约供稿作者,稿费颇为可观,每年的收入也有个二三十万。

虽说比上不足,比下倒也有的是余。当然,这些显示在银行消费短信里的阿拉伯数字,带给我更多的是自信和安全感。

仅仅十万元的捐赠,就让院长阿姨恨不得把我当菩萨供在孤儿院的正门大厅里。又碎碎念“如今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像您这样年少有为又有爱心的小伙子,打着灯笼都难找”、“许多商家来捐赠其实就是为了做广告,送几箱牛奶几箱方便面,拍了合影就走人了”、“只是可怜了那些没爹没娘的孩子,天天吃不饱穿不暖”,林林总总,诸如此类。

情至深处,院长阿姨凹陷的眼眶甚至滚滚淌落浑浊的泪珠。演技之精湛,表情之丰富,让我这孤儿院生活数年,对其深有了解的见证者,都深深动容。

为了彰显这些年忍辱负重、含辛茹苦的成就,她还特地邀请我去荣誉室参观,一一介绍照片墙上那些历年来,从孤儿院走出的优秀孩子们。虽然在我看来,那间屋子的格局,倒是与供奉死人牌位的祠堂颇有几分相似。

当然,热情如她,在我暗示口渴时,忙不迭地跑出去,带回一瓶价格不菲的国外矿泉水,还是冰镇的。

临别时,院长阿姨亲自把我送到门口,千恩万谢,佝偻着本就不直的腰板深深鞠躬,活脱脱像个问号,依依不舍地目送我离去。

我也牢牢记住了,和她闲聊时所得知的某件事。

在临街小卖部,我买了一包烟,一瓶酒。深深吸了一口烟,剧咳不止;仰脖喝了一口酒,肺都快咳出来了。那是我人生第一根烟、第一瓶酒,也是之后这么多年,始终没有换过的某个牌子香烟、白酒。

一口烟就一口酒,我望着灰蒙蒙的天空,一架飞机在被电线分割的天空若隐若现,哑然失笑。

人生,真得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巧合。

呵呵……

念念不忘,必有回想?

前文提到,和月饼喝酒闲聊,他说起那个音乐系学贝斯姓张的女孩,我没有接话茬,只是默默灌了一杯酒。

月饼这种不喜风月女色的性格,记错了女孩的姓氏。

她不姓张,姓刘,是我们同一级的新生;学的不是吉他,而是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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