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子非并没有停止,继续道:“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到程瑾,她是个特警,第一次见面她穿便服,十分年轻,像个学生,我很吃惊,问她‘你确定自己适合这份工作’,她很生气,要我尊重警务人员。”
他的语速并不快,一切缓缓道来。我看到他脸上的追忆之色,所有关于爱的回忆都是动人的,我不该打断他,也没有资格打断他。
“她是个做事非常认真的人,我跟她一开始相处得并不好,我甚至给她的领导打过电话,要他们换人。但后来我又后悔了,是我把她留下来的,为此还被她嘲笑了。”
他说到这里,突然闭上眼睛,声音都哑了。
“改变了主意是我一生最后悔的事情。”
虽然我已经知道结果,但听到这里后颈仍旧寒毛倒立,手臂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除夕夜她同我一起出席酒会,离开时我们上了主办方安排的车,车开到中途我们就被五辆车前后夹击,最后被逼进水里,她身手那么好,原本可以自己逃出去的,是我拖累了她。”
我开始发抖,就连他的声音都能让我感觉到痛苦。
“我们被带到一个废弃的工厂,然后被分开,她被带走的时候对我说‘活下去,我爱你’,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说爱我,也是最后一次。”
他的声音并不激动,但听着却让我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我在一个十分肮脏的地方被关了整整三天,也第一次知道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折磨人的办法。救援队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可我竟然没有。她不是因公殉职,她是因为我死的,而我连她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五年了,我每年除夕都会到那个地方,我希望可以看到她,说一声对不起,即使她只是一个鬼魂,可我连做梦都没有梦到过她。”他说到这里,顿了顿,才继续说,“她连这样的机会都不肯给我。”
我永远都不能忘记他说出这句话时的表情,那表情让我下意识地站起来,用手抱住他的头。
与他所经历的相比,我的痛苦简直是无病呻吟。
他没有推开我,也没有出声,我的手臂能够感觉到他压抑的呼吸,许久之后他才动了一下,我松开手,看到他的眼睛。
他并没有流泪,但那血红的眼角仿佛在滴血。
我喃喃道:“对不起。”
他站起来,走到料理台前背对我,我看到他因为呼吸而起伏的后背,我知道他一定还有话要对我说,但他无以为继。
我真蠢,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听他再一次揭开自己的伤疤,有些伤口是可以愈合的,有些永远留在你身体里看不见的地方,并不因为其他人看不到就不再流血,它们永不能愈合,无论多少年都令你痛苦,就连回忆也是残忍的。
除夕!我当然记得除夕,我记得拨通他电话时传来的空旷风声,记得他在医院里紧绷的脸。我不但打扰了他对她的祭奠,还逼着他重复了最可怕的回忆。
我该一早就安静地离开,让这个由我而起的错误由我结束,但我心痛如绞,就算我早已承认我与他所在的世界的差距,承认自己的不起眼与卑微,承认有些人的人生就该是十分艰难的一条路,付出与得到总是不成正比,即使是这样的我,也梦想有一天我爱的人也能够爱我,而那份爱还是只属于我的,仅仅因为是我。
怎么可能呢?
我听到自己的哭泣声,就连那哭泣都是没有实质的,只在我的臆想中存在着。
我对自己说话:来吧,常欢,开口说你要走了,让一切结束得好看一些,不要再有痴妄和折磨。
但我不能发出声音,我只是站着,想多看他一眼,即使只是个背影。
如果我早一些与他遇见,如果我没有这张脸,如果我不是常欢……
可是没有这些如果,我连这些偷来的时光都不会有!
“常欢。”
严子非的声音惊醒了我,他回过身,手上分明端着一碗粥。
我看着他把碗放到我面前,眼里的红色已经褪下去了,晨光里他略微苍白的脸上有一种异样的平静。
“不要说对不起,你没有错。”
他又盛了一碗粥,回身时看到我依旧站着,就开口道:“坐下来常欢。”
我坐下,完全无法抵抗。
他站在那里看我,低声道:“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你和她确实略有形似,我也不愿承认这一点,但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印象深刻。”
我只想把脸埋进滚烫的热粥里,又想站起来,冲出公寓的大门。
他轻声说:“但你不是她,我知道,你不是她,也永远都不会成为她。”
“现在你已经知道一切了,如果你要走,我也不能强求。”
他说到这里,停顿良久,仿佛无声叹息。
然后他说:“可我还是希望你能够留下来。”
我呆住了。
严子非的声音略微沙哑,他从来都不是个多话的人,尤其是谈论感情,这个早晨令他疲惫。
但他仍旧照顾我,还把那碟煎荷包蛋都推到我面前,筷子放进我手里:“吃点儿东西,你会饿的。”
我攥紧了筷子,直愣愣地看着他。
大概是我的紧张太过明显,几秒以后,他向我张开手,声音低低的。
“来,常欢。”
我梦游一样走过去,走入他的怀抱。
他真的瘦了,拥抱的时候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t恤下的清减,可那心跳仍旧是沉稳有力的,他的怀抱也一样温暖。
他把下巴搁在我的头顶上,声音低哑:“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可是有你在的时候,一切都变得轻松了,我大概是一个人太久了,久到要看到你才觉得时间又开始流动。我知道你完全有理由离开,你也随时都可以离开。但是我很自私,就算是现在,我也希望你可以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