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橘之前从来没有来过这儿,但是包里有黑卡,她走路都是直着腰的,根本就不虚。
这种酒吧肯定只招待女人,两人很轻易的就被门口的保安放了行,沈安雪那双黑色的眼眸轻轻跃动。
目之所及,全是蓝色、紫色、白色的霓虹灯牌。
作为正经人,沈安雪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公司聚会的ktv倒是去过几次,但是她不喜欢那样的场所。
因为经常会被一些老男人上司贴着,沈安雪往往很早就会找借口回家。
她宁愿待在那狭窄的杂物间内,都不愿意忍受耳边的喧嚣,以及人们暧昧试探的眼神,打量自己就仿佛是在打量一件精美的物件。
一楼是个大舞台,上面有着一些随歌起舞的女人,身材火辣,身上的衣服是薄薄的黑纱材质。
在绚烂的灯光下,如梦似幻,妖孽无比。
沈安雪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她喜欢穿平底鞋,因为平底鞋走起来舒服,高跟鞋太虐待脚尖了。
平底鞋的鞋尖刷的很白净,只不过牛仔材质的鞋皮有些旧了,因为这双鞋是很久很久之前买的了。
地摊货…不值钱,但质量还不错,穿了这么久没掉渣。
也算是一件奇迹了。
林晚橘虽然给沈安雪买了衣服,但她不怎么穿,因为万一对方要要回来的话,自己也还可以直接当成二手卖了。
然后赔给对方新的。
她都了解大小姐是什么臭脾气了。
林晚橘并没有让人开单间,她是来带女主长见识的,要是开单独的包间,那岂不是白来了?
随便找了一处角落,此处能够观察到酒吧里大部分人的状况,这儿全都是女人,短头的,长头的。
但打扮的都很潮。
要不是自己现在装扮的也很艳丽,林晚橘就要犯潮人恐惧症了,沈安雪贴着她坐下。
“我去点酒,你想喝什么?”
林晚橘以前还是跟朋友来过酒吧的,所以比起女主这种小白花零经验的人,多多少少还是知道该怎么玩的。
“随便。”
沈安雪粉唇一张,说出了那句至理名言。
“真的吗?”
“这可是你说的。”
林晚橘笑了笑,她这次来,自然不可能不带保镖,但要是保镖贴的太近,就会影响自己和沈安雪之间的浪漫约会了。
所以,林晚橘让女保镖待在不远处的,没办法,原主身价确实昂贵,一天到晚都有绑匪盯着呢。
甚至小说中后期还闹了笑话,绑匪原来是打算绑原主的,结果却绑成了沈安雪。
为此狠狠给男女主上演了一波虐恋情深,而原主就是个大号电灯泡。
不过现在……
谁是电灯泡还犹未可知呢。
该死的男主都被自己快流放岭南了。
“嗯…”
沈安雪脸又红了,不明白大小姐为什么笑得那么狡黠。
“那你就在这儿等着,好好看看,别人是怎么当爱人的?”
林晚橘伸出手,替沈安雪理了理耳边的碎,有时候自己慢慢教,不一定比得过女主所见所闻。
这么近的距离,暧昧的让人以为两人要亲吻在一处了,不过,林晚橘很快就离开,去吧台处点酒了。
沈安雪一个人有些局促不安的打量着这四周,但是,她的适应能力是很强的,当现四周没有什么不怀好意的目光之后。
便深深的松了一口气,随即放下心来,这周围的人很多,个个长得都很俊美。
其中…有无数人都拥抱在一块儿,言笑晏晏,沈安雪看见其中一个长头的女人,撩拨了一下耳边的碎。
这个动作很像林晚橘刚刚对她做出来的动作,沈安雪无端联想了一下,但她还是觉得林晚橘长得更好看。
那与生俱来的贵气,可是用无数金钱砸出来的,能不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