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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但就是在这样两人都要被欲火焚身的紧要关头,他们还一同开口说了句:

“安全套。”

然后同时笑了出来。

闻乐与李焕然相识于某个无聊的朋友聚会,或许也有有趣的人,但他与她已经看不到了。

他们彼此欣赏,在某方面可谓水乳交融,但闻乐很清楚,李焕然不是个好的结婚对象。

所有年轻摄影师都是不羁的浪子,就像他们拍的照片,再美丽也只能看看,不过闻乐不在意。

闻乐的名言是:结婚杀死原来的你。

他们一拍即合。

2

闻乐得出这个结论是有理有据的,最明显的参照物就是她的姐姐闻喜。

闻乐从小是看着姐姐为艺术献身长大的,闻喜八岁就开始学舞,别人舞鞋一两个月换一双,她两个礼拜就能穿烂,姐妹俩睡一个房间,她常看到姐姐流血的脚趾,吓得抱着妈妈说我一辈子都不要学芭蕾。

但闻喜热爱舞蹈,别人练三个小时就觉得吃足苦头,她可以在练功房里从早跳到晚,一个动作反复上百遍,不但不觉苦,还乐在其中。

闻喜生得清秀,又不爱说话,平时在人群里并不引人注目,可只要一穿上舞鞋就仿佛聚了光,那张白瓷小脸微微扬起,每一个细微动作都是美。

不要说异性,亲妹妹都爱上她。

闻乐十五岁的时候,舞蹈学院汇报演出吉赛尔,闻喜头次登台领舞。闻乐那时候正值少女叛逆期,照闻家妈妈所描述的,正是人憎鬼厌的时候,剪个寸短的头发,穿男式大衬衫,短裤短得藏到衬衫下头去,远看就像光屁股出门,兼之看全世界都不顺眼,姐姐第一次正式演出都要父母耳提面命勉强出席,但坐在席下看到吉赛尔悲伤死去,顿时潸然泪下。

好的艺术都是能够穿透人心的,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

闻乐满以为自己的姐姐能够成为一代大师,至少也要像一朵花那样,在舞台上盛开许多年,没想到第二年闻喜就结婚了,从此退隐。

闻乐扼腕。

她完全不掩饰自己对袁振东的不满之情,婚礼上还敲着他的肩膀说:“把我的姐姐还回来。”

被父母一顿好训。

袁振东对这个小姨子倒是好脾气,搂着闻喜一个劲儿地笑,他结婚时整三十岁,真正高大结实,立在身段纤细的闻喜身边如同一座大山,一只手总不离开她的肩膀或者腰,坐下时一定伸展手臂放在她的椅背上,又喜欢抚弄她的头发。闻喜从小脾气好,头发也软,从前盘一个圆圆发髻,认识袁振东以后就一直散着,任他长长手指绕了一圈又一圈。

李焕然曾经为某杂志拍过这对知名伉俪,回来一句点评:百炼钢化绕指柔。

闻乐嗤之以鼻:“肉麻当有趣。”

李焕然也有些好奇,半夜耳鬓厮磨的时候问她:“难道他们都是在人前做戏?”

闻乐又维护家人:“平时也这样。谁做戏一做做十年?”

李焕然顿时唏嘘:“竟然真有人可以热烈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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