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访的目的自然是感谢陆风遥,毕竟对方在末世救了他家球球两次。
之前不去是因为双方都腾不出时间,忙着工作,如今闲下来就该把事情提上日程。
陈艺注意到云迟多看了自家儿子两眼,笑着跟儿子说:“球球,跟叔叔们打个招呼吧?”
三四岁的小孩正是狗憎人嫌的时候,吃过一次烧烤,瞬间被重油重盐的美食俘虏,帮家里干了好多活才让父母答应带他出来。
球球自认是个乖宝宝,闻言十分配合,脆生生道:“叔叔晚上好!”
云迟跟陈艺不熟,但小孩子就好相处多了,“听说球球的原形是斗鱼?好可爱!”
原形为水生生物的觉醒者不多,就云迟知道的,只有玄武一个,所以对球球印象比较深刻。
陆风遥不算,他算海陆空三栖动物。
两家人有一搭没一搭聊天,不聊工作,就聊生活里的事,倒是聊得很融洽。
云迟和陆风遥点的烧烤没多久就被服务员端上来了。
冒着热气的烧烤洒满了孜然和辣椒,令人闻之食指大动。
陆风遥看着烧烤,迟疑了一会,看着好像不错?
没等他动手,云迟便捏起一串五花肉凑到他嘴边。
青年眉眼如画,皮肤在黯淡的灯光下白得发光,笑语盈盈动人心魄,“遥崽尝一口?”
别说陆风遥,隔壁有桌客人不经意瞥见这一幕,吃到一半的动作顿在半空。
面对这样一个人,感觉喂的是毒药都能眼也不眨吃下去。
陆风遥向来无法拒绝伴侣的请求,他先是暗藏警告地瞟了眼呆住的人,然后占有欲十足的,当着那人的面亲了亲伴侣的手背,就着云迟的手,缓缓咬下一口烤肉。
云迟早已对陆风遥时不时亲自己的举动见怪不怪,他眼神期待道:“味道怎么样?能接受吗?”
他不知道这家烧烤摊的味道怎么样,但同阶层的陈艺都选择这家,而且生意火爆,证明这家负责烧烤的老板很有实力。
他特地选了最喜欢的五花肉,肥瘦相间适口性最强。
这不仅是陆风遥对烧烤的评价,还事关他以后能不能拐男朋友出门陪自己吃宵夜,答案非常重要!
陆风遥注意力全在隔壁桌了,吃了什么压根没仔细体会,他不好说原因,略微尴尬地又吃了一口,“没尝出来,我再试试。”
云迟把烤串递给他,自己也吃了起来。
有了第一口,能吃第二口,第三口还会远吗?
能吃第二口代表陆风遥并不反感这个味道,否则在吃第一口的时候就会皱眉吐掉,或者委婉拒绝第二口。
虽然两人都有互相包容对方的默契,但婚姻不是舞台剧,对于不喜欢的事物能假装喜欢一时,喜欢不了一辈子,他们不会在喜好方面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