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思礼走近,发现陈列柜里摆满了成色不一的翡翠。
他见过的人里一般女性佩戴翡翠居多。
林世桉指了其中一个,店员立刻夸他好眼光,运气好,说是店里剩下成色最好的一只。
千篇一律的话术。
其实不论他指了哪一只,得到的都会是差不多的回复。
赵思礼不懂玉,看不出好坏,但他识字,知道这一柜子每一只都价值不菲。
想必是很重要的人。
“这款很受欢迎,拿来送女朋友最合适了。”这种店里的员工都经过上岗培训,眼尖如鹰,从衣着打扮举手投足判断顾客购买能力,甚至能看出进店的客人是来逛一逛还是真心想要买些什么。
林世桉这样目的明确的顾客,在他们眼中无异于一只待宰的羊。
几乎不用多费什么口舌。
赵思礼跟着偏头,见林世桉将那只蓝底翡翠接在手里,不知是没听见还是默认了对方的话。
虽然现代社会对同性婚姻接受度大了不少,可仍旧有些许多老人接受不了。在他们的思想里,只有传宗接代才是大事。
唐诗一个人带大他,想看他成家立业也无可厚非。
只是……
赵思礼微微蹙眉。
如果是这样,不仅他之前说的那些都是哄他的鬼话,他这样的做法,难道不算骗婚?
林世桉问:“可以试戴吗?”
“您是想亲自试吗?这个口径恐怕不行。”
“不是我。”林世桉转头,看向赵思礼:“可以麻烦你吗?”
赵思礼纤细,但不瘦弱。
宽肩窄腰,一米八的身高,看着还算有力量感,但林世桉知道,他其实没有多少肉。
拒绝的话尚未脱口,店员先说:“这位先生手生得漂亮,试出来效果一定很好,您女朋友会喜欢的。”
“拿笔的手。”林世桉目光落在他的手上:“自然漂亮。”
赵思礼下意识将手往回缩了缩。
心中隐隐不快,不知林世桉这种做法究竟将他和那位未见其面的女友置于何地。
“我不试。”
“但我没有女朋友。”
两句话几乎同一时间响起,赵思礼抬头,正对上那双凝视他的眼眸。
林世桉说:“下个月奶奶生日,我想送个礼物给她。”他靠近一步,再次问道:“可以吗?”仿佛刚刚的拒绝从未存在。
赵思礼没反应过来,手便被轻轻抬起。林世桉低着头,郑重的不像是在试戴手镯,而是……
思绪短暂乱了一刹,镯子已经牢牢卡在腕骨。尺寸贴合的恰到其处,就仿佛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
就连店员也发自内心夸了一句。
赵思礼睫毛微颤,下一秒便摘下来,烫手一般放回展示盒。
唐诗上了岁数,凡事喜欢亲力亲为,不是养尊处优的性子,侍花弄草,从看房子的打理情况来看,家务上也丝毫不含糊,太贵的买回去不一定会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