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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第1页)

第一站,原身五岁之前住过的孤儿院——阳光孤儿院。

听姜养养说,原身是被遗弃在垃圾桶,然后被阳光孤儿院的吕慈院长捡到的,诸程后来长大之后还经常去看院长。

阳光孤儿院坐落在南城长颈鹿大楼的十三到二十五层,长颈鹿大楼和707大楼一样都是混居大楼,但是长颈鹿大楼治安看起来好一些,站在门外,诸程能听见里面小孩子的哭闹声。

站在阳光孤儿院门口,诸程身体没有丝毫熟悉的感觉,她敲了敲门,等待里面的人出来。

几分钟之后,有个老师打开了门,是个穿着制服的年轻女老师,脸上带着疲惫,明显被小孩子折磨得不轻。

诸程轻声询问:“你好老师,可以进去参观一下吗?我是之前从孤儿院出来的。”

女老师怀疑地上下扫视了诸程,面露怀疑,“你是哪一年被带进孤儿院,哪一年领养的?”

“3000年被捡到的,3005年被领养的。”正好是原身五岁的时候。

女老师打量诸程好一阵,才怀疑地放诸程进来。孤儿院里,七八个小孩都在快活地追来追去,各种玩耍的机器人,或者娱乐设施都是崭新的。

有小孩好奇地跑到诸程身边问东问西,“你是来捐钱的吗?”

“也许吧,小心点,别摔了。”

老师将调皮的孩子赶走,带诸程来到办公室。

办公室的墙上挂了不少孩子们小时候的照片,以及长大之后回来探望的照片,诸程发现里面每张照片都有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在。

诸程几乎能瞬间辨别出来这个就是从小带原身长大的吕慈院长指着她问:“老师,这个吕慈吗?”

“对,她退休了,你有什么事情吗?”

诸程有些遗憾地说:“真可惜,我从小被吕慈院长带大,原本想着来看看她的。倒是没有什么大事情,前段时间我出车祸失忆了,医生说和家人朋友聊聊天能够让我快速记起我的记忆,所以我想和吕慈院长聊一下。”

这位老师果然被打动了,她蹙着眉头,感叹道,“哦哟,是这个样子啊,吕慈院长三年前就退休了,现在我也联系不上她……我帮你找找哈……”

“谢谢,谢谢老师。不过,吕慈院长是到哪里去了,我还想好好感谢她呢。”

“听说是被之前院里出去的孩子接去旅游了,”老师将系统打开,搜索信息,“去得急,什么也没来的及交代。”

墙上挂了不少照片,诸程一张张仔细看过去,惊讶地发现,“这里竟然全部是纸质的照片,真少见。”

“我来的时候,吕慈院长已经走了,我听别的同事说,吕慈院长不太信任光脑之类的科技产品,每次有什么资料总要打印出来,现在纸张多贵啊,都是吕慈院长用自己的工资买的。其他没挂出来的照片,都被吕慈院长珍藏起来了……”

诸程每一张看完,吕慈院长在每张照片都是慈爱地微笑,能从面相上看出吕慈院长真的是个很慈爱的女性。但是很遗憾的是,诸程并没有看到原身和吕慈院长的合照。

“我查了一下,3000年出生,3005年被领养的孩子里,好像没有和你符合的信息。”

诸程不意外,她看了一下,果然没有和原身信息匹配的,诸程也不意外,毕竟原身可能存在的痕迹诸程早就搜寻过了,没有一丝痕迹。

孤儿院的老师歪头想了想:“啧,我想想,对了,3006年前的资料都有纸质的备案,我找找你的还在不在。”说完,老师从角落拖出两个大箱子,房间顿时尘土飞扬,老师一边揭开箱子的盖子,兴致勃勃地说,“应该是在这里。”

诸程在一边给老师打下手,每拿到一本就看一眼册子上的名字和领养日期,再细细擦拭干净。她发现每一本记录册都被妥善保管下来,连一个折角都没有,而这些孩子大多数在两三岁就会被收养。

“呀,竟然还在呢,”老师拍了拍记录册上的灰尘,举起一个纪念册,“你运气真不错,竟然还在呢,给你看看。”

“谢谢葛老师,”诸程接过来,封面上写着端秀的两个字“晨晨”,这两个字被划掉,在上面用更加稚嫩的两个字写道“程程”,旁边是日期3000年十一月十七日到3005年十一月十七日。

诸程小心翻开首页,日期是3000年十一月十七日。

“今日在外面找人资助院里,没有收获,回院路上,在路边看到个才出生的孩子,这样冷的天,孩子脸上冻得一片青紫,我一时心软,又将孩子带了回来,带回院子里时,孩子险些没了气,幸好最后又扛了过来。希望这孩子以后平平安安,健健康康成长,就给她取名叫晨晨吧。”

中间讲了原身成长的过程,可能是因为被捡到时生了病,原身的身体一直不算太好,总是小病不断,吕慈院长一直耐心照顾小诸程,直到原身四岁时似乎才算健康些,日记里少了些看病吃药的担忧,倒是多了些对小诸程性格的担忧。

日期为3004年7月十九日的那篇用略微潦草的字写道:

“今天晨晨又和别的小朋友打架了,不知道为什么,晨晨和别的小朋友总也融入不了。晨晨喜欢一个人独处,喜欢一个人看书,写写画画,但是画上的东西又没人看得懂,别的老师说,怕晨晨有精神问题,想要送晨晨去精神病院。晨晨还那么小,我怎么能放心得下,这段时间我就把晨晨带在身边,一点点教她,一定要让晨晨变得乖巧懂事。”

基本上每隔半个月吕慈院长都会在记录册上记录原身的行为,概括来说,原身四到五岁的时候,表现为一个叛逆有个性的样子了,喜欢各种基础学科的书籍,并且喜欢一个人相处。那时候原身就显露出超出同龄人的成熟和聪慧了,原身不喜欢“晨晨”这个名字,觉得又土又俗,自己给自己起了个程程的名字,让身边的所有人叫自己的新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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