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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第3页)

从长安到吕泽驻军的砀邑将近八百公里,按照马的速度日行百多公里,即使无名轻装上阵,什么都不带,来回至少也要半个多月。

至于书上电视里演的八百里加急,驿站换马一天不间断二十四小时接力疾奔的事情就更别想了。

经历了数年战火洗礼的中原大地,到处都是荒废的递铺,连刘邦出行都凑不齐同色的四匹马,谁给你换马去!

更何况樊伉还没有马,他只有一头拉磨的驴!

现下出征在即,马匹这种极为稀缺的战略物资都要优先供给将士们,即使是樊伉想要截留一匹好马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没见他老爹出征归来,骑回家的也是驴子么?

无名要去砀邑给吕泽送藤铠,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严肃对待。

这可不像遍地大开发商业发达,随便哪个犄角旮旯都有小饭馆旅馆的现代,很有可能连着跑两天都看不到人烟,别奢望在路上补给,所以出门的时候御寒的保暖衣物要准备好,一路上的吃喝尤其要准备充足,要不然半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迎着北风饿肚子赶路那滋味可不美妙。

怎么说无名也是为他做事,樊伉当然不会让他饿肚子。

第二天他就就让府里的人把养的猪全杀了,只拣那肉紧实整齐的切成条,拿酱料盐腌渍了,再下卤料煮熟,切成小片,用铁板搁着放进窑炉顶上高温烘成肉干。

其实肉干用风干的最好,营养没有怎么被破坏,热量高易保存,实在是居家旅行的必备口粮。

不过樊伉现在没有那么长的时间等着肉条慢慢自然风干,只能在烧字的时候高温烘烤,以外力手段在最短时间内将肉内的水份蒸干。

这样烘出来的肉干虽然不若风干的营养成分高,味道却很美味,而且保存时间长,用来充作赶路的干粮着实非常不错。

据说这种牛肉干和烈马、弯刀一起被称为成吉思汗远征军的三大法宝。

蒙古人就是靠着这三样法宝一路霸气西进,横扫西亚,一直打到多瑙河畔,将华夏的版图扩张到史无前例的规模。

可惜以农耕为主的大汉朝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对于百姓来说吃肉现在还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享受。

更何况无论是烘还是自然风干做成的肉干缩水非常严重,如果汉人和蒙古人一样,行军打仗全靠这种肉干当主食,估计一场战争就足以让整个大汉朝破产。

非常的昂贵奢侈。

除此之外,樊伉还炒了许多炒米,放盐和肉干一起炒得焦香,让人拿干净的麻布缝了一个条状的布带装了,挎在肩上打个结,想吃的时候抓两把出来嚼,既能充饥也不影响赶路还方便。

这种方便随身携带的粮食袋得到了无名的好评,强烈建议樊伉多做点这种袋子,以后出门更方便。

被他的夸奖哄得心花怒放的樊伉,又让人又厚实的皮子缝了一个双肩背包,大小正好塞下装藤铠的箱子,得到无名好一顿夸赞。

有了双肩包,无名便对米袋子不那么感兴趣了,将背包背在背上,走了两圈,肯定地道:“这个包很好用。”

樊伉心想双肩包当然比现在流行的包袱好用了。

三天时间,樊伉杀了十多头猪,才烘了不到两百斤的肉干,他取了三十斤给无名随身带着,当做他在路上吃的干粮,又另取了五十斤才是送给吕泽的礼物,剩下的他打算全留着给樊哙出征的时候带着。

自家老爹当然不能忘。

无名出发的前一晚上,已经深夜了,樊伉像个管家公一样,还在一遍遍清点无名的行李以及给吕泽的东西,跟强迫症似的,把装着藤铠的小木箱打开又关上,来回检查好几遍。

“放心罢,不会忘的。”无名被他的举动弄得有些哭笑不得。

樊伉不理他,捏了捏无名身上的毛裘,还是觉得有点薄了。

没有羽绒服没有棉袄,光一件毛裘大雪天里骑着毛驴赶路,得多冷啊。

“不会冷的。”无名打了个呵欠,勾着他的肩,强行将他带回到炕上,说,“困死了,睡罢。”

樊伉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闭上眼睛。

烧着暖炕,被子里暖乎乎的,身边又有无名这个人形暖炉,樊伉睡得很踏实,不一会儿就发出细微的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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