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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军团(第1页)

距离那场难忘的动员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周,特奥蒂瓦坎城邦的军团也终于组建完毕。旱季已过,雨季未至,凉爽的风变得湿润起来,温暖的阳光还是那么舒适。

城南被改成了一个大军营。在这期间,修洛特看着父亲,和一个个参与战争的世袭贵族会面,行礼,寒暄,聚餐,许诺,然后互赠礼物。又看着他和精锐的武士们击拳,拥抱,吹牛,夸赞,切磋武艺,最后畅饮龙舌兰酒到酣醉。

修索克还要偶尔接见乡兵代表,调解纠纷,展露威严。慢慢的,一个以修索克为核心的军事领导团体终于成形,这个新成立的八千人团也能勉强的被指挥起来了。

阿兹特克的军制以2o人小队为基础单元,小队的核心是一位队长。然后以2o为单位叠加,2oo人,4oo人,8oo人,直至最后的八千人团,希基皮利。衡量所有城邦的终极武力单位。

在修洛特孜孜不倦的建议下,修索克最终把军团划成了十个营头,每个营8oo人上下,至于具体的数字,这里除了修洛特,没人能数的清楚。

十个营中,五个精锐营来自城市社区,基本由受过正式训练的武士组成,其中四级战阶的资深武士,包括雄鹰和美洲虎战士,都被归拢在一个资深老兵营,他们有足够的能力使用投枪。这是军团战斗力的核心。而老兵营的营长,自然是最受相信的头号武士长奥洛什。

剩下的是五个平民营,来自下属村庄的征召民兵,大部分只有粗浅的训练经验。一部分战士有过使用投石索捕猎的经验,他们都被集合在一个投石营中,其他四个都是近战营。

这一天,整编完成的军团终于在军营的校场里集合,祭司们高举着神明的旗帜,和各级贵族一起维持着现场的秩序。武士们分营头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个面积不均的圆阵。

修索克身着华丽的战装,站在最显眼的位置,旁边则簇拥着各营的贵族军官,众人在一起志得意满,一边豪气冲天的审视着麾下的“大军”,一边热切的表着对战斗的渴望。

修洛特则带着阿卡普,祖父派来的新任保镖兼助手,以祭司的名义在各营间探视。

第一营是老兵营。资深的武士们身穿黄色或绿色的皮甲,身披红黄的披风,头戴兽型盔。一手持盾,一手舞棍,战棍两侧的黑曜石锐片在阳光下闪着锋利的寒光。他们身后大多背着一柄投矛,掷矛器插在腰间。

老兵们自然的站着,队伍自动组成一个展开的战斗队形。他们面色轻松,带着久经生死的淡然。满是老茧的右手随意的舞动战棍,带出千锤百炼的韵味。修洛特转了两圈,数出两百多充满威慑力的雄鹰和虎头。

“原来我们只有两百个美洲虎和雄鹰战士。”修洛特失望的轻叹一声,“这和我想象中的军团有点远,我还以为能有一个军团的美洲虎雄鹰呢!”

“八千个美洲虎战士?!”阿卡普轻笑了一声,“整个墨西加诸城邦加起来,估计都凑不满这个数。都三城大概能拉出两千多美洲虎和雄鹰,再加上五百多‘断者’,这就足够每任国王威压诸多城邦了。要知道,无论美洲虎还是雄鹰战团,可都是联盟的一级军功贵族!”

“好吧。雄鹰会有的,美洲虎也会有的。”修洛特开始在心中记笔记,“老兵营,王牌,剑棍盾兵,投矛一支,皮甲中甲,士气高昂,纪律一般,恐吓普通部队。优秀的突击步兵。”仿照某种熟悉的评价方式,这有助于他快理解部队的实力。

接下来,第二到五营是精锐营。根据富裕程度,各级武士身着皮甲或战衣,有的还身着披风。大多数勇士们头戴尖帽,同样的黑曜石战棍,蒙皮圆盾。新晋的武士脸上是各种各样对战斗的兴奋和想象。

在有些杂乱的队伍中,修洛特看到两张熟悉的脸,一张对他热情的笑,一张对他僵硬的笑。

“精锐营,精锐,剑棍盾兵,半皮甲轻甲,士气一般,纪律差。维持战线的近战步兵,披甲率有些低。好吧,还可以接受。”

再往后,第六到第九平民营。这些村庄民兵的装备就要简陋的多。大多数人袒露着上身,只有少部分穿着战衣。石矛,木矛,石棍,各种五花八门的武器,盾牌的普及率也够呛,只有少部分的头领才有标准的战棍盾牌。

村庄民兵们彼此兴奋的交谈,营地一片嘈杂。也许他们有着同样对战斗的热情,但这种未经训练的激情很快会在敌人或恶劣环境的打击下磨灭。

“平民营,普通,短矛兵,布衣无甲,士气低落,纪律无。”修洛特以手扶额,“这样的武装壮丁能用来做什么呢?填充战线的炮灰?如果不聚成一团,根本无法维持。也许提高纪律后,可以考虑下长枪足轻?”

第十投石营给了修洛特一些新鲜的感受。

这些老练的猎人手持一条长绳,用两指捏住绳索两端。然后用奋力转动绳索,让石块在绳索中心不断加,出咻咻的响声。然后凭着感觉和经验,在合适的角度,张开一只手指,让绳索展开,嗖的一声把磨圆的石块射出去,在校场上击打起一阵阵灰尘。

投石的准头虽然感人,集群射的威力还算可观,尤其对于无甲或轻甲的对手。可惜这装备虽然简单,想要练好也不是一年两年的功夫。

“投石营,普通,投石兵,布衣无甲,士气低落,纪律无。需要地形支持的远程打击兵种,打击敌军士气。”修洛特对这仅有的远程部队表示只能接受。至于部分猎手的简易单弓,修洛特试着射了几木箭,就对射程和威力表示绝望。

“为什么我们的弓箭手这么弱?”修洛特不解的问道。

“弓箭本来就很弱。只有软弱的部落民才会用这种无力的武器。”阿卡普理所当然的说到。“唔,也不完全是这样。特拉斯卡拉人有一种接近1人高的单弓,用铜制的箭头,可以在5o步内射穿一层絮棉甲。我们的武士被卑鄙的特拉斯卡拉人偷袭过很多次。”

“5o步破絮棉甲,听起来很不错。我们也可以组建这样的弓箭手,有力的远程部队在某些地形非常重要。”

“远程偷袭哪里是武士所为,又怎么能捕捉到俘虏呢?没有俘虏就没有晋升,所以墨西加武士们偏爱近战,并不喜欢使用弓箭。”阿卡普呵呵一笑。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普通工匠没有制弓的技术。制弓的木材需要准备很久,弓术同样需要长久的练习。有些领家会有一把装饰弓,但要组成部队还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特拉斯卡拉弓的射程非常近,威力也比不过投矛,对武士皮甲和棉甲的伤害始终有限。”

“那特拉斯卡拉人哪里来的原料和技术?”少年只是关心着技术。在他看来,弓手和骑兵是军队中必备的组成,战术作用不可替代。骑兵暂时没有办法,弓手还是要组建的。

“谁知道他们有什么工艺?他们崇尚狩猎之神米斯夸特尔,向来有不少弓匠。使用的皮革、丝线、骨胶和木料应该是自制或者来自与和海边纳瓦人或者玛雅人的贸易,那群玛雅商人有很多货物来源。不过没关系,没有弓箭,我们的武士一样横扫了世界。”

“横扫了世界?现在确实如此。但未来,世界会横扫了我们。”修洛特苦笑着想到。

长枪,弓箭,皮甲,修洛特认真的思考着军团的缺陷和改进。整体看来,墨西加诸城邦的政治结构如同希腊城邦早期,或者西周时代五十诸侯。而军事装备,组织水平,勉强维持在春秋吴越争霸时期。只有军事动员能力达到了战国秦朝水平。

“没有骑兵,没有弓手,没有重装步兵,这离罗马军团或者大秦军阵的差距还有几百年呢。欧洲都已经是火绳枪和板甲的时代了。”修洛特仰头望天,阿卡普也跟着在天上找新奇。

“金属,只有铜矿。铜矛,铜甲,重装步兵,马其顿方阵。”修洛特眼睛一亮,随即又暗淡下去,唯一的已知铜矿在塔拉斯科人手中。

“任重而道远。”修洛特念叨着谁也不懂的话语,“好在,我还有时间。”

这时候,一个信使从南门匆匆而来,带来一个消息:“国王的大军,已经从都城开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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