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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白骨(第2页)

孟冬宁说的没错。

但沈拾野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不是!”

他极速地否认:“她和你,明明不像!”

孟冬宁的哭声堵在唇角:“什么?”

“你以为我不知道么?调派郡县的几年,孟家不是没有机会回来。”沈拾野高大的身影在这一阵显得褴褛:“孟家经商的财产惊人,只是因为我重掌兵权,坐稳了党派之位,你们才回来的。”

“你——”

“我都知道,”沈拾野极速地说:“但没关系,我还是会娶你,因为少年承诺,我以为我也是不甘心的。”

这话不可谓不伤人。

孟冬宁颤着身体,被扶住才站稳:“所以呢?”

“可本王竟然为了你,与她闹成那样,我骗自己,骗所有人,说她不爱我。”

“怎么会呢,她明明陪着我走了当初王府没落那么长的路,受尽痛苦,我却负了她。”

他每说一句,孟冬宁的脸色就差一分。

“我还说她的王妃之位,是你不稀罕跟她抢。”

沈拾野笑了一声,比哭还难看。

“我将她气成那样,她还去静安寺为我祈福,她想要亲口告诉我她怀了身孕,我却总是晚归。”

“连外人都知道为她着急,我——”

“够了!”孟冬宁仓促地打断他:“王爷既然知道,就该明白,她即便活着也不会回来了!”

我在她脸上看见被嫉妒和怨恨占满。

“本王,”沈拾野闭了闭眼,他关上门,将孟冬宁关在门外:“会将她找回来的。”

又过了三日。

六月傍晚的火烧云铺满了天幕,司珏从府外匆匆回来,手上捧着件物什。

他敲开门,眉头紧锁。

沈拾野望向那托盘,整个人被击中一般僵硬着。

托盘上是一截白骨,白骨上,戴着一只失了颜色的金镯子。

都城姑娘们都爱玉,只有我手上,有一只锻造反复的金镯子,是娘亲送我的出嫁礼。

“。。。。在一个狼窝中,旁边溪流水量极大,附近的河滩上找到车驾的残骸,随行的人,都不见了。”

沈拾野想走过来,但他晃了一下,摔在地上,带倒司珏手上的东西。

那根白骨落地的瞬间,沈拾野动作更快,抢抱进怀里,不嫌晦气和脏污,宛若珍宝。

“王爷——”

“出去。”

我呼出一口气,目睹自己的残骸,这种感受不是太好。

但又觉得解脱,整个魂魄似乎还剩一口气,陷入昏沉里。

再醒过来时,是被门砸破的声音吵醒。

光涌进来,小猫被吓得喵了一声。

进来的是沈拾野的副将沐闻舟,他一身帅甲,在看清屋里的景象时,奇异地愣住了。

我循着光看过去,惊讶无比——

我看见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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