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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南琉之拳(第1页)

沈墨七步行在一片漫天的树林之中,处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树木,尽管他已经行走了数个小时,但依旧看不到尽头,仿佛刚进入时一样。

他低头看着手上的指南针,曾经他以为花州字如其名,是一片充满鲜花与清泉的土地,阡陌人家,桃花美酒,可一旦你走出城镇,面对荒无人烟的深林时,便会知晓玖华大地的蛮荒,一望无际,群山守望。

据龙语学宫里的传闻说,花州的南方是龙的国度,名叫龙息,布满了荆棘猛兽,妖异邪魔,是一片未经开化的野兽国度,只有龙的火焰才能焚尽一切,使它们臣服。

沈墨七现在并不是要去龙息国,他只是要去见一个人,一个曾经和他并肩作战的人——皇甫龙笙。

听说他就在这片荒林中修行,于是沈墨七便想见他一面。

今早洛将离来信了,说他目前在龙息国和玖华的边境,有一些村庄惨遭屠戮,除了衣服,骨头,血迹,腐烂的尸臭,什么都没留下。

洛将离是去调查的,一腔孤勇,单骑独游。守望龙息与玖华的边境是龙语学宫的使命之一,这是龙祭刚结束的时候,东方龙钥面对着群山,任由狂风吹舞,酷酷地对他说的。可现在东方龙钥却和花无疾去玖华某地执行特殊任务了,不在学宫。

洛将离都去履行职责了,沈墨七身为龙胤更是无法逃避,可他和爱丽丝作为两个胆小鬼,藏在龙语学宫里,正和自己的同学作斗争,真是可笑。

洛将离需要同伴,等他回来的时候,沈墨七会和他一起去往龙息边境,那里有他们的责任。但现在,他需要处理好龙语学宫的事情,至少让鲁迪收手,止战,为了没人能威胁到龙语学宫的和平,更为了自己。

没有把握沈墨七是不会来的,他熟悉皇甫龙笙的气味。嗯。。。。。他不是像狗鼻子那般灵敏,他只是熟悉灵力的气味,感觉总有一股感觉指引着他前进,就像神一样,默默为他指明道路,虽然沈墨七不信神。

“闻到了。”沈墨七笑了笑,拨开前面的树丛。

一个浑身充满炽热肌肉的少年静坐在瀑布之下,闭眼打坐着,正是皇甫龙笙。

而不可思议的是,皇甫龙笙身旁的一颗巨石之上,一个少女坐在那儿。她身穿黑白雾山直裰,青山长袖中衣,玄黑秦明短裙,瑞兽天鸟云袜,黑色白板云履,俨然像一个海州富家小姐。

她轻轻摇着腿,看到沈墨七来了,她好奇地眨了眨眼睛,笑了笑。

“你是谁?”她问道。

“皇甫的朋友,沈墨七。”

“好巧,我也是他的朋友,重明儿,我还以为他在玖华就我一个朋友呢。啊,我不是说我是玖华人,我只是说在玖华这片大地上。”她巧笑嫣然。

“你是哪家的小姐,为什么在这深山老林中,还是说你也是龙语学宫的学生。”沈墨七打量着她,好奇问道。

“我是南琉的,另一片大陆来的,衣服是借来的,这片大地真是祥和宁静啊,怎么样,好看吗?”她捏住直裰大衣,转了个圈圈。

“祥和宁静。。。。。。即便如此偏僻诡异的荒地?”沈墨七看了看周围的漫天树木,只有烦人的鸟儿不停地叽喳着飞在天空,好像没完没了。

“至少没有羽人,饕鬄,烛龙,和巨人不是吗。南琉真的是一片上古的蛮荒之地,很难诞生玖华这样像样的文明,所以我经常跑去海州玩。”她张开双爪,哇的一声作怖状,想吓唬沈墨七,很明显她把沈墨七当一个小孩子了。

“我才不信,那是书上写的。”沈墨七摇摇头。

“你又没去过,如何不信。”她噘嘴道。

“我又没去过,肯定不信。”沈墨七回道,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拌嘴了,脸红了起来,他现在真的像一个小孩子了。

“那现在呢。”重明儿张开双手,一张翅膀凭空从她的背后伸了出来。那是一个充满张力的白色鸟翼翅膀,散着神圣的上古灵力。

“你是羽人?”沈墨七瞳孔放大,后退一步。

“骂谁呢,本姑娘是正经神鸟。”重明儿做了个鬼脸,“你没听过我的名字?”

沈墨七这才意识到重明是重明鸟的重明,“我以为你们一族都是神话故事。”

“现在你见到本尊了。”她收起翅膀,从石头上跳下来,“要帮我保守秘密哦,不然我就吃了你。”她张嘴啊呜一声,得意洋洋地吓唬着沈墨七。

“好了,重明,别吓他了。他是个良善之人,你大可以多交一个朋友,在上次龙祭之中,他是我为数不多可以信任的人。”皇甫龙笙睁开了眼睛。

“可他这么弱小都是龙胤,而你竟然不是。”重明儿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怕是在嘲笑皇甫龙笙只会蛮力,没有脑子,才得不到龙胤之名。

“事突然,不过我认可他,仅此就好。”皇甫龙笙从瀑布里出来,穿了一套衣服。他眼神只是扫了一眼重明儿,并不在乎她的玩笑。

“你的伤还好吗,上次和蒂芙尼的战斗,谢谢你能站出来,不然我们一定坚持不到胜利。你一定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某种我不知道的代价。”沈墨七低头说道,上次的战斗,他最多算个勇敢的凡人,而皇甫龙笙的表现才无愧龙语学宫天才的名声。

“我没事,对我来说,人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代价可以偿还,生命却无法重来,哦,除了那个洛将离,死亡似乎无法带走他。”

“这种人应该只存在于神话典籍上,谁知道他是死亡的仆人,还是死亡的主人,或者是依靠某种术式来维持临时的生命力。”皇甫龙笙笑了笑,他豪迈地抓过沈墨七,直接用胳膊搂住他,拍着他的后背,让他们一起淋着极寒刺骨的泉水。

这才是沈墨七熟悉的那个大块头,热情,单纯,善良。

他们两个一个身材高大勇猛,一个身材略显瘦小,让人很难相信他们都是十多岁的少年。

也许环境塑造人类是真的,南琉的蛮荒之地塑造了皇甫龙笙强大的体魄,可又是什么塑造了他高尚的精神呢。

“生什么事了吗,我的兄弟。”皇甫龙笙看出了沈墨七藏不住的神情。

“一个叫鲁迪的玫英贵族砍掉了我朋友的一根手指头,欺辱了他。。。还有爱丽丝。我不想看到他们陷入痛苦,所以我选择一起反抗。”沈墨七选择实话实说。他不想用阿谀奉承的马屁先撩拨起对方的心,然后再提出自己的要求,他没有可以交换的筹码,可以说是来乞求的。

“我也读过一些古书,书上说不管玫英还是玖华,北珏还是扶桑,所有的古老法都有一条类似的法律,叫「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听说现在文明已经进步了,有些地方的人会相信法律的制裁。但在我的家乡,这条规矩从来没变过。但面对最古老的怪物时候,如果兄弟同胞们还要自相残杀,那么只有最残酷的刑法等着他们。”

“他砍了你朋友一根手指头,那就砍他一根手指头。但是,这里是玖华,也许有一些文明的规矩。。。。。所以你想怎么做,我帮你。记住,这个世界上不止有阴谋和诡计,强权和压迫,还有勇气和善良,这是你应得的奖赏,勇士。”皇甫龙笙粗犷的嗓子里说出独属于他的问候,他接过重明儿递过来的一瓶水壶,一饮而尽。

“我只是想让你加入学生会,我们联合起来,有时候甚至什么都不需要做,我们只需要站在一起,敌人就会吓破胆。”沈墨七说道。

“小男孩的诡计。”重明儿笑道。

“如果不是有所求,谁会在意一个南方来的蛮子呢。你来到这里,只是为了你自身的安全,所以才会寻求力量,你甚至不会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名儿又露出名为调皮的神情,挑拨离间道。

“「我战斗,我存在,我思考」,这是书上某位皇帝的名言。我当然依赖自己的力量,但我选择更聪明的做法。难道寻求同伴的帮助,比被揍一顿之后蹒跚走在满是学生的广场上更丢人吗。我失去的不是荣誉,而是枷锁。我得到的不是嘲笑,而是世界。”沈墨七对重明儿大声道。

“别激动,小男孩,我可没说不会帮你。但是我来人间太久了,大概几百年?虽然我年纪也不大,但是我知道你这样的人往往会在这个世界上一路碰壁,灰头土脸。但是巧了,我就喜欢帮助这样的人。”重明儿一把搂住沈墨七的脖子,笑嘻嘻道。

呼,沈墨七心中松了口气,他就知道好人的身边一定都是好人。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立马从重明儿的身上离开。

真是的,南琉人都喜欢搂搂抱抱吗,可皇甫龙笙就算了,重明儿可是女孩子啊。当她用身上凉凉柔软的丝绸贴到沈墨七的脸上时,沈墨七能感受到她肌肤下那颗炽热跳动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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