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二百块钱,我拿它买了一条廉价的裙子,我人生中第一条从头到尾都只属于我一个人的裙子,和一件送不出去的廉价礼物。
一切都是廉价的,包括那个廉价的我。
那二百块钱,让我在他心里由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子,变成了那朵跌进了泥水里的贱物。
那二百块钱,是房东从我给的那两万现金里抽出来的,是我妈动手前一点儿一点儿攒的那两万里……最后属于我的钱。
她计划让我拿来交大学的学费。
它确实也被我用来交了“学费”。
我至今仍记得,那天我妈杀完我爸时,我刚好回家。
就在一小时前,我刚刚看完梁墨冬的篮球赛。
那天是和一中,他是全场的MVP。
奖品是一件红色的二十三号篮球衣,和迈克尔·乔丹在公牛队的那件一样,他把它套在了我的身上。
我穿着那件宽大的篮球衣,它太大了,像一条裙子,晃荡在我的长袖衫外面,不会摩擦到我身上那些密密麻麻的、一触就痛的伤口。梁墨冬说:“很好看,玫瑰,你穿裙子一定漂亮。”六子和球队的其他队友在旁边笑,管我叫“梁太太”。
一小时后,我回到了家。
看到了我爸七零八落的尸体。
头塞在衣柜里,睁着那双和我一模一样,却总是醉醺醺的,布满红血丝的眼睛。
我不记得我叫了没有,总之警察很快就来了,铐走了我妈。
那段日子,我的整个世界都很静,我已经傻了。
我有个我妈给的旧智能机,我拿着它查来查去,只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我妈是板上钉钉的故意谋杀,人证物证俱全,可能还属于手段残忍,十年起步,最高死刑。
我妈真的很不容易,她前半辈子被娘家欺负殴打,从南方的一个小村跟着我爸跑到了这里。
她以为能过上安稳日子,结果后半辈子又是欺负殴打。
她也不是不能继续跑,可我怎么办呢?除了妈妈,没人管我。
我是我妈唯一的孩子,除了我,也没人能管她。
我必须得为她做点什么。
那时还没有律师介入,我妈的计划我不知道,警察调查到什么也根本不告诉我。
仅仅看过《名侦探柯南》的我,其实也不太懂法医具体有多大能力,只知道物证我动不着,那个唯一的人证,有可能是我妈唯一的机会。
我去找那个房东,然后那个房东提出了他的要求。
他要钱,要我。
我有钱,也可以给他我。
我没有告诉梁墨冬,因为杀人是我所有认知里最大的罪,我不敢跟任何人商量这件事。
梁墨冬很聪明,看去挺有钱……然后呢?
我妈真的杀了人呀。
他就算愿意帮我,又能做什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然,此刻的我,当然明白他能做什么。
——他能扭转乾坤,改变那一切。
可是后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