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欢一头雾水,“什么?”
“就是,阿宴好像是……生气了。”
林清欢:“???”
“他不一直都是这样的冰山脸吗?”
霍景御:“……清清,你知道不解风情四个字是为你量身打造的吗?”
林清欢还是不理解。
“你要不,直接说?”
霍景御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要是看明白了,就是阿宴肚子里的蛔虫了。”
林清欢无语,“那你就不该抛出这个无解之题。”
霍景御嘿嘿一笑,“别担心,我肯定能想明白。”
林清欢:“先,你我知道你喜欢想,但你不要想了。”
霍景御:“……”
林清欢快步追上了司夜宴。
“大黄没事吧,你怎么让人将它牵走了。”
今天汪汪立大功。
她还打算等会去买几斤肉骨头来着。
司夜宴依旧面无表情。
“吃了不干净东西,去清洗。”
“不干净的东西?乔女士的手指?”
林清欢不由笑出声来。
她完全不同情乔露华。
因为,今天若不是她幸运,那她现在就是精神病院的席看管对象。
……
乔露华被送去了医院。
她做了接骨手术,手指几乎肿成了粽子。
剧痛感让她越暴躁,已经骂跑了好几个护工。
在手术开始就联系了陆承洲,如今手术结束了一个小时,他才姗姗来迟。
“你还知道过来!”
“你看看你那个好老婆做的好事!”
她吃力地举起手。
现在手被纱布包裹的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出什么来。
陆承洲坐在病床前,无奈轻叹,“这不是公司那边走不开吗。”
刚才他询问了医生。
因为送医院及时,恢复到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很大。
也就是说,乔露华的手指大概率不会有太大影响。
“至于清欢,你抓人就抓人,怎么还碰上三爷了?”
他有些烦躁。
现在陆氏集团在关键时候,不能再得罪任何人了。
“他身边那条狗可是军犬退役,立了好多个一等功,惹不起。”
乔露华的脸色都黑了。
她都这样了。
亲儿子居然指责她不该得罪一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