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远山从地上把杨桃扶起来,亦步亦趋的跟在了陆之野的身后。
所过之处,那几个人都往后退了两步,让开了位置。
等到几个人离开以后,陇先生的嘴里发出一阵轻笑,就如同暗夜中的吸血鬼,让整个院子鸦雀无声。
一个男人壮着胆子走上前,小声说道:“陇先生,他怎么办。要送去医治吗?”
他伸手指了指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肥头大耳男人。
陇先生轻咳了两声,从口袋里掏出了帕子,压了压嘴角,冷声说道:“处理掉吧。
我早就说过,不要太张扬,做事留一线。
听不懂的人,也不必留了。”
一条人命,就如同阿猫阿狗一般,轻飘飘的被他做了决定。
等他再次进屋的时候,迎面甩过来了一个茶盏。
他不紧不慢的侧了侧身子,锐利的眼睛朝着坐在那里的男人身上看去。
蒯亮被他的眼神吓了一跳,怒拍桌子喝到:“陇志远,你那是什么眼神?
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就是我们身边的一条狗!!”
他的声音很大,大到院子里的没来得及撤去的人都听到了。
他们脚下一软,都快要哭出来,这是他们能听的吗?
陇志远蹲下身子,苍白而又骨节分明的大手,缓缓把碎片捡了起来。
锋利的碎片割破他的手指,可他却是仿若无闻。
缓缓的把带着血的碎片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的。
低着头冷声说道:“蒯大队长,你要记得,狗急了也会咬人的。
你不满我今天的做法,那你说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做?”
蒯亮先是被他的态度吓了一跳,随后冷下脸,气愤的说道:“怎么办?你后院可是留着不少人呢。
他们几个咋不能留下来?”
陇志远看着眼前的蠢蛋,心里逐渐浮上了几分无力。
他不紧不慢的解释:“外面那个男人身手不错,再说了,打狗还要看主人。
他的主人出来了,我总不能不卖他这个面子。”
蒯亮愤怒的头脑也逐渐冷静下来,狠狠的啐了一口,说道:“迟早有一天,我要把黑市那群人都端了。”
看着他拂袖而去的背影,陇志远拿着帕子缓缓把手上的血迹擦干,嘴里喃喃自语道:“把他们都端了?呵,恐怕他们先把你端了吧。”
看着桌子上的碎片,鲜红的血迹,狠狠的刺痛了陇志远的眼。
他还记得,五年前初次来到哈市时候的狼狈。
原本当初的他是可以跟着家里人往国外去的,但因为小妹贪玩,趁着大人不注意,跑下了轮渡。
那是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妹妹,陇志远不可能轻易放下。
毅然决然地跟着跳了下来,明明近在眼前的孩子,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
身后是嗡隆隆的鸣笛声,以及父母焦急的喊声,可刚十岁陇志远什么都听不到了。
身上仅存的钱花完了,他去码头上当童工,被克扣工资。
他都没有抱怨,攒了钱就去找妹妹。
就这样辗转了十来年,终于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打拼出来了一些东西。
就在此时,从哈市那边传来了妹妹的消息。
他不远千里来到哈市,却不想,这是一个专门针对他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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