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几个关键性词句一换,却让案件性质大大不同。
大明律:致人身亡,主犯当斩,从犯绞刑,参与谋划者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赌坊动手打死王小六的,应当处斩。
在一旁帮忙助威的打手,吊死!
赌坊的老板,要打一百棍,然后流放!
如果换成斗殴,后果远远没有如此严重。
案件还未审判,先给王小六定性成刁民!
分明是捕快和县令狼狈为奸,欺负百姓不懂律例,不懂刑名用词!
果然。
“王小六在赌坊挑衅滋事,与赌坊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斗殴身亡!”
“判决赌坊停业整顿三天,王小六之前所欠赌债一笔勾销,再赔偿白银八百两给杨氏!”
“赌坊工作人员李二狗,失手打死王小六,杖责一百,另外赔偿杨氏二百两银子!”
“本县令判决完毕,双方如有异议,现在当场提出!”
“若不提出,视为接受判决,此案了结!”
高坐堂上的县令宋隐,几乎不假思索的做出了判罚。
“我的天!”
“八百两,再加二百两!”
“王小六的老娘发大财了!”
“宋大人判的好!”
公堂外的百姓,议论纷纷。
“草民没有异议。”
杨氏看了看盖着白布的儿子,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两下,低头小声说话。
赌坊老板和打手李二狗,连连点头。
“我等接受惩罚,白银立马赔偿!”
一千两白银,当堂点清。
“林捕头,你派两名捕快,护送杨氏把银两存到钱庄。”
“本案了结!”
“退堂!”
前前后后,连一刻钟都不到。
宋隐宣判完毕,急不可耐的,又上了等候在公堂之外的豪华马车。
“驾!”
随着车夫一甩鞭子,六匹骏马发出嘶鸣,踢踏踢踏向远处的街道驶去。
“给我停下!”
朱元璋似乎都能听到马车里男人女人的嬉笑,他气的脸都白了,大声怒吼。
一条人命,白银一千两?
派遣捕快,把银两存在钱庄?
“钱庄是不是也有宋隐的股份?”
朱元璋随便向身边一个百姓问道。
那人嫌弃的瞥了朱元璋一眼,“外地来的吧?”
“钱庄这种大买卖,没有县令大人入股,你敢把银子存进去?”
“哼!”
不出所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