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南水县城街道的一套门面房,一楼是个小超市,二楼住家。相比起来,我们家境在南水也不显得差,不过在南水这样落后的小县城,再好也比外头差很多。
县城的基建设施很差,我在墨城呆久了,回来非常不习惯。我踩着开裂的水泥路,躲着各种防不胜防的小水坑,一脚深一脚浅的,终于是走到了家。
说是个小超市,其实就是个有两个货架,一个玻璃矮柜的小卖部。我爸趴在玻璃矮柜上打着瞌睡,微秃的脑门,在中午的烈日下,微微发光。
我把行李放到门口,轻手轻脚的走了进去,拿了一包小零食拆开。我一包零食吃完,老爸都还没醒。我无奈的把包装纸放到他旁边,轻轻的一拍矮柜。
“老板,结账。”
“好,你……”老爸迷迷糊糊睁眼,随手拿起包装纸,一看是空的,有点傻眼,再一抬头看我,傻眼得更厉害。
也不和我打招呼,扭了身就往后面跑去,一边跑一边喊:“燕子回来了,燕子回来了。”
楼上传来我妈的抱怨声:“瞎说什么,春天燕子才回。”
老爸急红了脸:“我们闺女回来了,燕回回来了。”
“啪嚓。”楼上传来瓷碗摔碎的声音。
同一时间,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冲了出来,我被拦腰抱起,悬空几秒,又放了下来。
少年的眼睛晶晶亮:“姐姐,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
我全身不自觉的僵硬,指甲狠嵌进掌心里。这是我的亲弟弟燕南,我应该垫着脚摸摸他的头,夸他又长高了。可是,我有些做不到。我努力再三,心里面都使出吃奶的劲儿,可手却纹丝不动。
还好,腿脚慢的,刚摔碎碗的我妈出来拯救了我的尴尬。
“燕子,我的乖乖,你终于回来了。”
我伸手拥住妈妈,老爸也挤挤挨挨靠了过来,燕南也跟着靠了过来,长臂一伸,把我们都拥到了里面。怀里拥着娇小的母亲,后背靠着弟弟依旧单薄的胸膛,脖子旁还有个一直往我脸上喷鼻涕泡的老爸,心里一下子都被填满了。
嘴上一直怪我回来的事情没有提前告诉他们,脸上却是欢喜的。母亲匆忙的进厨房,要多加两个菜。老爸也赶紧把小卖部关了,老老实实呆在楼上陪我说话。
个子高出我一个头的燕南,一直挽着我的胳膊,倒折着身子,试图像小时候一样,把下巴卡进我的颈窝里面咯吱我。
我感受抚摸上他的后脑勺,顺着他柔顺细碎的头发,一下一下的抚摸。感受到我的亲近,燕南反倒委屈起来,发出小动物般的呜咽声。
我大燕南四岁,从小他就依赖我,顺着我。别人家年龄相近的姐弟,整天不是打架就是争宠。只有我们两个,眼里只有对方,凡是都先想到对方,连爸妈都吃醋得很。
如果要把我对身边人的在乎程度,做一个排行,哪怕是在前世,燕南也一定是超越老涂。也正是这样,前世时候,很多事,我都毫不犹豫的站在了燕南这边。燕南又从小唯我命是从,我们两个一个智商不够,一个做事冲动的搭到一起,真是闹了不少祸事。我和段彩云最终的闹翻,诓盛嘉念的钱入股公司,稀释大哥的股份,燕南都多少参与其中。
我不知道怎么去面对燕南,他现在依旧单纯,依旧全身心的信赖着我。可是,我心里已经有了隔阂。现在已经发生的种种,都让我意识到,我控制不了事情的发展。更何况我连我自己都控制不了,又怎么去控制他人。
“闺女,这两天你不要到处跑,就在家陪陪我们。”
“为什么?”
“哼!”燕南在我身边重重的哼了一声,“还不是宋家那个流氓也回来了,昨天还跑过来买了包烟,说是照顾老丈人生意。”
宋雨森?他也回来了?终究还是躲不过。
我作为小胖子,在南水呆的这十几年里,宋雨森算是我唯一的感情纠葛。
宋雨森有一个极其迷信的妈,宋雨森才十一二岁,她就满街问姑娘八字,要给他算一个有旺夫命的媳妇。也不知道是有幸还是不幸,我成了她算出来的那个媳妇。
当时我才八九岁而已,她就提了东西上门给宋雨森提亲,当然被我爸妈打出了门。没两年宋雨森的爹,当上了副县长。迫于形势,爸妈说话不得不软和下来,只说孩子还小,长大的事谁说得定。
我被冠上了宋雨森媳妇的名头,县城街道的人,都知道我长大是要嫁到宋家去的。宋雨森越长越大,在副县长老爹的维护下,也越来越无法无天。仗着家里的权势和不错的皮囊,骗了不少姑娘的清白。还在上初中时候,就搞大过姑娘的肚子。人家姑娘的家人找上门要他负责,他们家竟然把我推了出来,说我们已经有认定的儿媳妇了。
自此,本来对我从不搭理的宋雨森,仿佛对我有了兴趣。心情好的时候,接送我放下学,偶尔送点小礼物。当时我情窦初开,又正好看了些情情爱爱,青梅竹马的小说,心里还真有了几分向往。
可惜,他本性难改,哄骗我的同时,也哄骗着其他姑娘。他甚至在外面放话,我以后一定会娶燕回,她是我的大老婆,外面多少花花草草都别想代替她的地位。
我听了气得差点笑了出来,原来不过是用我来挡那些妄图让他负责的花花草草。偏偏他那群狗腿子的小弟,还到处宣扬他们家大哥的深情。最奇特的是,这样一说,反而多了更多来勾搭他的花花草草,大部分的意图竟然是想挑战一下,看以自己的魅力能不能撼动我的“正房”地位。
尝到甜头的宋雨森,更热衷于打造我的正房地位。连带我几次气急了的撒泼,他都难得好脾气的忍了。
我一直把这就当做年少时候的闹剧,并不太在意。特别是后来读中专住宿,见他的时候少了,我也慢慢忘了。
偏偏我毕业回来的那天,又遇到了他。他当时已经在本地领导班子里,混了一个小职务,身边巴结的喽啰也更多。他长得不差,衬衣领带,也算是人魔狗样的。
他见到我,满口媳妇老婆的浑话,还拉了我介绍给其他人,说我是他媳妇。积蓄多年的反感,一下子都涌了起来。骂了很多难听的话,混乱得自己都记不清,只觉得多年的委屈,一股脑儿都倒了出来。
他也不气,还当我吃醋,当着满街的人,把我扛回了他家。我当时只恨我胖的不够,竟让他这么轻松的扛回了家。
这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男女力量的悬殊,无论我怎么努力的挣扎,都被他死死的压在身下。比起侵犯,他更多的是想逗弄我。
他说:“我对你这一身的小肥肉不感兴趣,不过让你在这个屋里和我呆上一个小时,出去以后你就说不清了,你只能是我的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