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远就对窃脂出言放荡的胡人,胡子长了满脸,眼见窃脂进门,他一把推开腿上的女子,一双浊黄的眼睛毫不规矩地打量窃脂,道:“好一张世所罕见的狐白裘,好一位绝色美娘子。”
被胡人推开的女子身穿胡服,半露着酥胸,眼波流转间尽显魅惑。她故作气恼地瞪了胡人一眼,娇嗔道:“好一个见异思迁的男人。”话毕,眼睛往神君身上转来。
胡服娘子看见神君,脸上立马露出欢喜的神情,三步并作两步,摇曳到神君面前,伸手往他肩上搭。
你完了。窃脂心想。
窃脂满心以为,胡服娘子的手断然挨不到神君半分。
她想错了。神君竟然任由她搭自己的肩膀,还将半个身子靠上来。
窃脂闻到她身上香料的味道,使她瞬时想起稚川城里的稚川君,稚川君的香清爽好闻些,可惜了。
“这位郎君好生俊俏。”胡服娘子道,“吃酒还是住店?”
“住店。有单间?”神君道。
“有。”胡服娘子道,“郎君住几日?”
“我等人,住到他来为止。”
胡服娘子闻言,发出一串娇笑,“郎君等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有什么分别?”
“郎君等的若是男人,我这单间可以空给你。但若是等女人,那就不行。”话说完,胡服娘子好像才注意到窃脂,“这位娘子是——”
“是我随身护卫。”神君道,“我是体弱多病之人,但我这护卫武艺高强,能千里外取人首级于无形。”
神君这番话说得不轻不重,却仿佛掷地有声,瞬将堂中诸客的目光引过来。
胡服娘子想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面容镇定道:“郎君怕是在唬人?”
神君闻言,眼睛在店内搜寻一番,最终落定在先前调戏窃脂的胡人身上。“借弓矢一用。”
胡人左右四顾,总算明白神君是在问他借武器,倒是很爽快地摘下弓,起身上前,却绕开神君,直接将之递到窃脂面前。
他比窃脂高半个身子,相近时,窃脂闻到他身上的酒气,再看他放肆的眼神,她差点动手。
“店小,不设比武台子,诸位大都有军身,可不能在我这惹出官非。”胡服娘子突然道。
神君闻言,当先迈步出门,望着万里高空,道:“要证明我这护卫的本领,不必跟人斗武。”
胡服娘子随之出门,像是极喜欢神君,又往他身上靠。
窃脂终于明白神君的用意,趁胡人不防备,一把从他手里抢过弓,又顺手从他腰间胡禄里掏了支箭,快步到得门外,省了和那胡人打交道。
大漠飞鹰最难猎,众人看窃脂一个美貌小娘子,当众张弓要猎鹰,觉着很稀奇,纷纷离座,挤来门口观望。
日头晒得迷眼睛,风里带着雪气,天上并无半点鹰的影子。
就在围者渐渐失去耐心的时候,窃脂忽然拉弓,胡人这把角弓看似轻巧,因是骑兵用,需要极大膂力拉弓。
窃脂拉弓拉得毫不费力,很快,她开始眯眼,瞄准,而这时,天上仍无鹰的踪迹。众人正纳闷,这小娘子为何白白浪费力气,忽见窃脂张弓向下,对着右前方一处积雪盖着的沙堆,利落射出羽箭。
箭射了半晌,四野听不见任何声响。
那胡人当先嘲笑道:“这难道就是你们汉人口中的千里之外杀人无形?”话说完,联合着旁边几人一同哈哈大笑起来。
窃脂不理他,将弓扔回他身上,拎起裙摆,径直向前方跑去。
白雪与黄沙勾连的偌大天地里,少女身穿狐白裘,像一只灵巧的动物,速度极快地消失在覆盖着少量积雪的沙堆后。
旅店观者十几人,居然出奇地维持着相偕的静默,一起目不转睛,盯着那方土堆。
很快,狐白裘少女重新出现在众人视野里,她右手仍拎着裙摆疾跑,左手却提着另一件东西。
一只沙兔。
沙兔在大漠十分常见,却是比飞鹰更难猎中的活物,因其毛色与沙土太过相似,无需刻意隐藏,便能轻易匿迹于浩浩沙河之中。
窃脂不仅带回了沙兔,连那胡人的羽箭也完好无损地递还。
她的回归,赢得几声稀稀拉拉的叫好。窃脂不怎么稀罕他们的恭维,眼睛只看神君。
虽然神君总说她脑子笨,窃脂知道杀鸡儆猴的意思,猎兔或者猎鹰,不在猎兽本身,而是威慑,又不至于打草惊蛇——尽管她一直没想明白,“蛇”是谁。
可惜了这只沙兔,窃脂刚从沙堆旁捡到它时,它还没死透,一双小眼睛不敢相信地滴溜乱转,窃脂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念头,伸手替它合上了眼睛,又拍了拍它的身体,它的兔毛硬如枯枝,实在硌手。
神君没能让窃脂如愿得到称赞,他只是目光平淡地看了她一眼,又转看向她手上的沙兔,道:“在人家的地盘得了猎获,该归主人。”
窃脂满脸疑惑,谁是主人?
神君眼睛一转,往那穿胡服的美艳娘子身上指了指。
窃脂会意,立马交出沙兔。
“用双手,懂礼数。”神君又吩咐道。
窃脂照做。心道,神君对这位娘子如此礼待,难道她就是“打草惊蛇”的“蛇”?
胡服娘子闻言,先是愣了愣,旋即朗声大笑,一边打量窃脂,一边伸手接住沙兔,她的手带着香气,轻轻擦过窃脂的手心,窃脂感觉哪里怪怪的。
很快,窃脂便从周遭众人口中t得知胡服娘子的身份,她叫燕九娘,这间旅店的店主。
对燕九娘,窃脂原本没怎么在意,因为神君格外关注她,窃脂便也不动声色地观察她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