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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周天涯和没听到一样,高兴的玩着自己手上的小玩偶,又一把把它丢开,然后看上了垫子上的拨浪鼓,挣扎着就要下去。

好吧,她不想。

徐清麦还不知道自家的小可爱已经无情的将两人忘记了,她这会儿还正在津津有味的听赵阿眉讲古。

他们这一日需要在野外露宿——这么多天了,总有遇到没及时赶到县城或者驿站的时候,便也只能挑选空地扎营休息。这时候,赵阿眉就派上了用场。

她和赵孚经常在外奔波,像他们这样赚辛苦钱的,哪有钱住客栈?大多都是在车马行里花个几文钱找个能窝着的位置,和牛马挤在一起,或者是直接睡野外。

赵阿眉虽没和人挤过通铺,但也有丰富的露宿经验。

她选了一处荒废的庙宇,可以遮风挡雨,而且还可以防野兽。

庙宇里可以看到多处篝火留下来的痕迹。

赵阿眉见怪不怪:“这边虽然没有虎象之物,但有狼,这边又靠着官道,想来有很多商队和行人都会选择在这样的地方过夜。”

她从自己的行囊里拿出一支香,点燃插在前面已然破旧不堪的佛像前,拜了一拜。

徐清麦好奇的问:“你还随身带着香?”

“这是我们这种经常出远门的人的习惯。”赵阿眉解释道,“不管是佛寺还是道观,来了先拜拜山头总是没错的。”

于是,徐清麦也在佛前拜了拜,心里说了一句打扰了。

医院大多数都是无神论者,但大家该玄学的时候就玄学,该拜的时候就拜拜,尤其信奉“夜班之神”。徐清麦当时所在的科室,天天用苹果给它上贡,因为传言此神爱吃苹果。

周自衡听了后,笃定的道:“你肯定也给它带过。”

徐清麦矢口否认:“没有!”

然后在他的注视下心虚的眨了眨眼,惹来一阵轻笑。

一行人清理出一片干净的空地,又捡来柴禾,生起一堆火烧水喝,再架起带来的铁锅,开始煮鱼汤——这边河溪水脉丰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小杂鱼。齐武和林十五在屯里长大,捞鱼和挖野菜这种事很在行。

周自衡往白色的鱼汤里撒了点盐,又撒了点胡椒粉,待到鱼汤沸腾起来,浓郁的香味便向四周扩散。

他把屯户们送的烤饼放在鱼汤上用热气来温。

于是,大家就着鲜美的鱼汤,吃着已经变软又不失口感的芝麻烤饼,觉得这样露宿其实也不比在客栈里住着要差。赵阿眉在心中感慨,也只有像他们出行一样,所有的东西全都带齐全了才能有这样的体验。

这真是她有史以来最舒服的一次露宿了!

吃完东西,徐清麦裹着披风靠在周自衡身上,听赵阿眉讲她以前行走江湖的一些事情。自燕子矶这一夜之后,他们之间的肢体接触就不再那么避着,更像是一对恩爱的年轻小夫妻了,大家也不觉得奇怪。

赵阿眉的口才很好,讲着讲着,杨思鲁等人也忍不住坐了过来,大家一起围着篝火。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徐清麦和林十五傻乎乎的摇摇头。

其余人都觉得这句话似曾相识,犹豫的点头又摇头。

“车嘛,自然是车马行。”赵阿眉道,“能开车马行的,都不是什么普通人,他们短途有车夫,长途还有镖师。镖师是个有今天,没明天的行当。出一趟远门下来可能就埋骨他乡了。”

徐清麦想到康有德,这位豪爽的虬鬤客就与江宁县的车马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的确不是个普通人。

“大的正规的车马行还好,”赵阿眉继续说,“若是遇到那些小的黑心的车马行,赶车送人或者货物去别处,趁人不注意的人拆人包袱还是小事。最怕的是他们中途忽然改心思了,或者起了贪念,把人杀了往荒山野岭一丢,再把货给吞了,根本没人知道。”

杨思鲁点头:“我曾听过这样的事。船也是如此,那些野渡口的船夫,在无人的地方把乘客扔下水去再侵吞他的财物,也是常有的。”

徐清麦:“难怪上次你们不让住城外的客栈,原来防的就是这个。”

周自衡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徐清麦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

他们想起一路过来看到的大片芦苇荡和无人的荒岭,暗暗有些惊心。这样的地方,的确是杀人越货的好去处。

这一趟出门的见闻,更提醒他们如今已经不是后世那个到处都有监控,法治清明的现代社会了。

“那脚呢?是什么?脚夫?”林十五在屯里面长大,这次也是第一次接触外面,充满了少年的好奇。

赵阿眉:“对,脚夫,给人搬东西。这些人平常的时候还好,但若是遇到要翻山越岭的时候,有些黑心的会与山中强盗勾结,谋财害命。”

“那牙,就是牙人?”

“是人牙子。”赵阿眉的脸冷了下来,她家中也有幼子,最防备的也是最恨的就是人牙子,“这些人偷蒙拐骗,拍花子、和人勾结逼良为娼,死不足惜。”

徐清麦深表赞同:“人牙子该杀!”

她感叹的想,所以这时候的大户人家出行,带这么多下人是有原因的。大家都不放心把自己的行李和衣食住行交给陌生人负责,尤其是还带着小孩的。

古代,现代,还真是宛如两个世界。

她这时候忽然想起来之前在那个屯里,周自衡和杨思鲁知道屯户偷懒还挪用公物也不道破而是事后才记小本本的事情,恍然大悟:“难怪你们没有当场就指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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