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时朗没有回应,但也没有抗拒,或许是累得睡着了吧。秦霁渊凝视着郑时朗,像是要把他的每一个细节都刻在脑子里。他从没有这样认真地看过一个人,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终于肯承认秦月缘的审美——郑时朗的确是极好看的,难得是那股温良的气质,同他这种从国外沾回来的一身痞气全然不同。即使在重病时也能强撑清晰保持逻辑,试图用尖锐的话把自己推出深渊。
此刻希望他别死,究竟是工作需要,还是自己的私心呢?
“不要看一个人看太久。记得太清楚,以后就忘不掉了。”
“诶……你怎么就醒了?”秦霁渊摸了摸郑时朗的额头,又和自己的体温比了比,感觉好像退了点烧,“忘不掉就忘不掉吧,总需要记住点什么的。你生病时说的胡话不会记不住吧。”
“我还记得有人说要我清醒的痛苦,要左右我的生死呢。”
“我这不是……等等,谁说的,我怎么没听到?你先好好休息,医生很快就到了。”
郑时朗其实根本没睡着,他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
“行了,一些旧疾罢了。我的胃不好,西药我吃不惯,如果你方便的话,去王记药铺帮我抓几味药吧。就和掌柜的说郑先生身体不适,不方便来拿药,托你来拿就好,他知道我平时都吃些什么药的。”
不管怎样,村上起了疑心,甚至已经开始下毒试探。这件事总归是重要的,情报应该早点传给同志,让周林小心点。这两天因为自己的病已经耽误了很多时间,不能再拖了。但不能让秦霁渊直接和其他同志接头,否则一但事情败露,会连累到其他同志。王记药铺的掌柜是平时负责传递情报的同志,这两天错过了定时“拿药”的时间,又听到自己身体不适,应该会生疑,从而把信息传递给周林。
虽然还是有未知数,但是他不得不继续赌了。
秦霁渊穿好外套,准备出门,却在房门边突然回头:“郑老师,我可以问个问题再走吗?”
月光
“你问。”
“时朗,你会喜欢男人吗?”
秦霁渊尴尬地等了两分钟,没有等到郑时朗的回应。
也对,是自己唐突了。
“算了……”
郑时朗突然开口:“今天初几了?”
“初七,怎么了?”
郑时朗算了算,离那个日子还有八天。八天,他必须保证万无一失。
“没事……关于你的问题,有什么事,等你把我治好之后再说吧。”
明明有一百种回答的方式,这原不是什么值得纠结的问题,可他偏偏选最暧昧的那种来回答。
这个回答就连秦霁渊听到都愣了一下,话未说尽就是要留下转机的:“你的意思是……你等等,你先别反悔啊,我马上回来!你可别偷偷跑掉啊!不许耍赖!”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秦霁渊的脸烧得像夏天傍晚意欲遮掩夕阳的云,肆意又含蓄。郑时朗觉得有些好笑,这样的人可不像能流连风月场的人,全然没个少爷样。
目送秦霁渊消失在视线里,郑时朗轻轻闭眼,深呼吸几口气。再睁眼时,眼神如坠深海,冷却掉了一切懵懂情意。
关于秦霁渊的问题,郑时朗其实并没有明确的答案。照理说他不该喜欢同性,但他之前的人生里也从未对任何人有过什么不清不楚的情愫,他亦不知自己喜欢什么。
他本身就是极矛盾的人。他必须极端理性,他的工作是在刀尖起舞,稍有差池便万劫不复。理性是最好的武器,他要在各种场合快速分析出最完美的说辞,创造有利形式。另一方面,他作为一位“文人”,又不得不极端感性。敏感到伤春悲秋、睹物思人,才得以写出有血有肉的诗句。圆了他这完美的伪装。
同时走到这两个极端的人,必须极度割裂,精神高度紧张。一但弦崩了,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或许极端也是一种美感。
然而他很好地平衡了这种割裂感,两种特质仿佛与生俱来。想做到这样,背后的难处更不必说。他不得不每天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或许他需要一个爱人,放松他常年紧绷的神经,让他的算计停一停,赏赏春花秋月。但他的理性告诉他,他不需要这样一个爱人,孑然一身是最好的选择。他不是天才,很多情况下只能保自己脱身,很难再兼顾另一个人。他不需要给自己多找一个弱点。
退一万步说,就算秦霁渊喜欢男的,自己靠这种方式赢得了他的信任,郑时朗自己就能保证他不会日久生情吗?
如果说喝下毒药是为了摆脱自己的嫌疑,那让秦霁渊杀了自己的举措又怎么解释。自己一但死亡,在秦霁渊身上的投入全部作废。这把放在身边的枪还没来得及用就丢掉了。再说,他的死并不能带来任何实际效益,秦霁渊的话是对的,他的死不能帮秦霁渊洗脱任何嫌疑。这个举措似乎怎么都解释不通,郑时朗想把锅推给自己的病,可正如他所说,他明明是清醒的。
是关心则乱,在逼近死亡的那一刻,他的确疯了。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固执地想让秦霁渊跑远点,再远点,难道仅仅因为对方稍关心他一些?说那些话刺激秦霁渊又有什么意义,难道是自己在试探他的心意?
清醒一些,郑时朗,他是国民党,你们注定殊途。
十五月圆夜,上面的同志需要在上海开一个重要会议,需要一个绝对安全的场地。这个场地由秦霁渊来提供再合适不过,有秦家的名望在,搜查的那帮人多少都会忌惮一些。也就是说,他必须在十五之前完全取得秦霁渊的信任。而现在,他尚且不知道秦霁渊信他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