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一个人伏在枕头上哭了很久。戴向南于我,既是爱人,更是亲人。我没能处理好我们之间的事。如果在一开始我不贪心,也许这一切便都不会发生了。可是,他是我最好年华里爱的唯一一个人,是我心尖上那最凝炼的一滴血,除非得已,我又怎么舍得让他离开?
但现在,他真得离开了,我无法遏制那从心底上传来的阵阵的痛。向南……向南……
作者有话要说:
☆、谁天生下来就是谁的?(一)
我正埋头于书中,门铃响。透过门镜,我看到了凌若梅。
“小麦?”她似乎有所感觉。
我不想开门,但我还是开了。
“小麦!”她看见我很惊喜,完全无视我脸上的伤,直接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尔后转过头来对后面的人说,“快搬进来。”
好多东西,它们被小山似的堆在客厅中,看得我目瞪口呆。“若梅,你这是干什么?”
凌若梅把自己的衣服扔到沙发上,“小麦,你太倔了。让你搬来和我住,你不肯。你一个人,又不方便出去买东西,何苦呢?”
我无辜的盘腿坐在我的专用坐垫上,“换成你呢?你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这样子?”
“小麦,你为什么这么生分?我也不是外人。”
“不要啦。”我笑嘻嘻的,“你也经常要出去拍戏,家里不还是没人?”
“那还有向南啊!”
话一出口,我俩的表情都僵了一下。然后她有些小心地说,“你是不是拒绝了他带你出去治伤的提议?”
“嗯。”我看着自己的手指甲,“不用了。”
凌若梅叹气,“小麦,让我怎么说你好。”
是啊,我也很想问,当你看到新闻上说那些时,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我知道戴向南喜欢凌若梅,但当他向我求婚时,我还是答应了。做出这个决定,我没有和任何人商量。
当时我正在家写稿子,他来找我,像他以前来过的任何一次一样,毫不手软地在外面按门铃。
我跌跌撞撞的来开门。记得那天戴向南穿着黑色的西装,系了条深蓝色的真丝领带,发型清爽,前面的头发用啫喱打出层次,是我很喜欢的模样。一般来说,他这幅造型出现,就表现他今天出席了某个场面上的场合。
那天下雨,他的鞋子上溅了些泥水,注意仪表的戴向南很少出现这种情况。
他一言不发的进了门,鞋也不换,直接坐在沙发上,在我的脚毯上留下一个大脚印。
我给他倒了杯柠檬水,捶捶发酸的肩膀,“哪儿来啊?”
他沉默,两手交叠,盯着那杯水。我看了看他,打算回桌前继续我的工作,他叫住我,“我们结婚,好吗?”
我当时左脚刚迈出去,就这样停了下来,一个叉的样子。我转过头,“好啊,什么时候?”
“现在吧,如果你不忙的话。”
“好。”我回身拿起包,“我们走。”
路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雨刷不断地摇落挡风玻璃上的雨水,世界变得很模糊。他沉默地开着车,我沉默地看着外面。
下午,婚姻登记处人很少,我俩进去时,人家都以为是办离婚的。听说是结婚,办事的大姐说,“你们也真能沉住气,一般结婚都是上午来。”
戴向南什么也没说,拿起表格就坐下来填。我就坐在他的对面,看他头也不抬地写着字,稍作犹豫,也填了起来。
他先把他的表格连同身份证放在了工作台上,然后是我的出现在旁边。两份被收走,“啪”、“啪”的盖印声,红色的小本就这样递了出来。
“走吧。”他把结婚证揣在怀里,走了出去。
那天晚上,我借口要回去收拾东西,回到了自己家。晚上出人意料地出来了月亮,一室清辉,照得屋子都有些发蓝。我没开灯,席地而坐,看着那枚月亮。
我知道,自己有点小不道德,因为我明知戴向南爱的是她。我答应的那么爽快,是因为不想让自己想得太多、从而清醒、丧失勇气。这也许是个糊里糊涂的决定,只有在糊涂时,才可以做出来的决定。
我坐了很久,摸索出手机,一个字一个字地给凌若梅发了短信,“我下午和戴向南登记结婚了。”
凌若梅一直没有回我,直到下一次见面时她才说,“哟,小麦,我忘了恭喜你。”那时的她脸上画着精致的妆,戴着大墨镜,笑得仿佛很真。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演技太好的缘故。
我经常很羡慕凌若梅,是真羡慕。她气场强大,仿佛什么场面都能应付住,实在应该是明星。
她没提我们婚礼的事,也省了我的尴尬。因为戴向南连枚戒指都没有买给我,更别提婚礼。
我们仨个以前很少同时碰面,结婚之后,这种见面更变为零。也可能是因为我婚姻太短、而凌若梅又太忙的缘故。
只有一次我们都在场的经历。那次是我约了人采访,到了约定的酒店才发现,凌若梅主演的电影的发布会在那家酒店的宴会厅进行。人很多,凌若梅一定看不到我,我又赶时间。于是,我直奔我的采访。结束后,我想乘记忆新鲜,先去酒店的花园理一下思路。刚绕过一个花藤屏障,就听到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说,“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
我摒住呼吸,听凌若梅说,“你还是好好照顾小麦吧。”
“仅仅就这个原因吗?”
她再没有说话,我听到脚步朝这边走来。我缩在花藤后面,看戴着大墨镜的她低着头从我面前匆匆而过,后面他大喊,“我喜欢你!”